第32章 你犯了殺頭大案(第1/2 頁)
邱小秋這一天帶幾個兄弟,找肖哥彙報破案線索。
肖哥自然要去小餐館搓一頓,階級兄弟相聚,小酒還是要咪的。
酒喝的差不多,邱小秋想起父母罹難,悲憤難抑。
含著淚水,恨自己不能替父母報仇。
耿畢崇聽餐館夥計報告,給夥計一個大洋。第二天舉報:
南區警察肖秉義,包庇共黨子女邱姓餘孽,實為通共行為。
他不是不知道通共是殺頭罪,舉報前也想了一夜。
但估計褚鷹對肖哥寵愛有加,不會這麼絕情,肯定會讓他戴罪立功。
肖哥小組長當不成,還有誰來當?
我耿畢崇不表態,又有哪個敢當?
當然,他還沒那麼蠢,左手舉報信,東區郵戳。
褚鷹沒想到千辛萬苦,找來一個燙手山芋。
也曾懷疑舉報內容的真實性。暗查舉報者“曾石”無果。這讓他頗感棘手。
他知道,涉及共黨案件,必須轉報保密局。
讓他僅憑一封真假難辨的舉報信,親手葬送俊才,他心有不甘。
他還指望俊才,給他辦大事,共圖大業呢。
卻又擔心他真通共。人是他找來的,如她通共,千張嘴也撇不清關係。
跟師尊說了擔憂,宋中堅一口否定:
“不可能!這小崽子嫩的能擠出水。”
“如他是共黨,鄙人還會在他身上花那麼大精力嗎?你看著辦吧。”
聽師尊言之鑿鑿,褚鷹心中稍定。
但他不能掉以輕心,生怕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他預估問題不大,最後想了一個於己有利的辦法:
案件交東區警署辦理。
這是他的折中辦法。理由也硬得很。
此案實屬東區共黨案補漏掃尾,繼續由東區警署查處,利於終結此案。
查舉報者無果,視同匿名,舉報內容真實性待考。
讓東區警署探長、保密局於得水少校參與審理。
他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
新上任的東區警署陳署長,很精明。
由他出面。鄙人可以在“小便宜”面前,繼續裝無辜。
於得水是自己手下,他的參與,可證明鄙人並未徇私情。
他正為晉升巴結我,便於把控。
他真正的目的在最後一點:萬一搞錯,有繼續掌控俊才之迴旋餘地。
陳署長確實聰明,迫於黨國岌岌可危情勢,早跟地下黨暗通款曲。
地下黨內部一查,並沒有誰跟肖秉義有聯絡,連外圍都算不上。
卻也知道此人正直,讀心“神探”。
建設新中國,急需這樣的人才。自然請陳署長暗中關照。
肖秉義聽說讓他配合東區警署破案,積極配合。
東區小車來接時,他喝完最後一口豆漿。
將半根油條塞嘴裡,咕噥著叮囑兄弟們,他去去就回。
東區接他的苟開財,抑制不住興奮。
剛離開警署,迫不及待給他戴上手銬。
肖秉義目瞪口呆,問開啥玩笑?
苟開財樂呵呵:“老弟啊,你終於幹出驚天動地大案了。”
“謝了!我還指望你升官發財呢。”
陳署長客氣的請他喝碧螺春:
“肖秉義,我實話相告,你要是偷竊扒拿案子,我可以保你。”
“你犯了殺頭大案,有人要你死,也有人要救你呢。我左右為難啊!”
“辦不好,兩頭不討好。請你配合一下,我們共渡難關。”
“這兒沒外人,跟我說真話。邱姓兒子藏身何處?”
“只要你說實話,本署長肯定關照。”
他見於得水夾著記錄薄進門,隨即變臉。
“肖秉義,你膽真大。共黨你也敢接觸?”
“東區共黨案早已結案。你這兒冒泡,讓我咋辦?”
肖秉義見到於得水,才知中計。想跑,已經來不及了。
很快發現陳署長沒有掌握具體情況,堅稱沒有這回事,實為有人誣告。
陳署長問了半天,毫無結果。便讓於得水接著審問。
他早知道,於得水另一個身份。
肖秉義見於得水接手,心知這回真的凶多吉少了。
然而,他錯了。
於得水念及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