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鄧中放負傷(第1/2 頁)
肖秉義醞釀一陣,又問汪金寶:
“小趙知道你庫房鑰匙放抽屜裡嗎?”
“知道,我發現汽油少了一桶,檢視了抽屜鑰匙,記號沒動。”
“你做了什麼記號?”肖秉義問。
“鑰匙上放一根頭髮絲。跟鑰匙成直角。”
肖秉義請李小滿繼續審,電話問詢劉傑愛人張小曼。
請他幫查一下橫南鎮當天郵包,有沒有寄信市公安局領導。
張小曼不一會答覆:沒有。
肖秉義沒有再回審訊室,直接去東側門,看著眼前漸顯平穩的河水,思緒遐飛。
他已排除所長夥同他人作案的可能,聚焦趙祥明。
將所有掌握趙祥明的線索竄一起,進行推理:
昨天傍晚,趙祥明像往常一樣開郵筒,郵件不多,發現魯光榮寄給市公安局領導的信。
出於好奇,到一邊拆開信,發現信中於己(亦或是親戚朋友)不利,截下信件。
趙祥明知道扣下信,很快會露陷。於是想徹底根除隱患。經過縝密思考,設下一計。
提示汪金寶出面邀請所長去茶館喝酒,拿酒時故意讓玉成嫂開瓶。
開酒後,將安眠藥或其他能讓人昏迷的藥物放酒瓶。
可以肯定,他沒喝酒,看所長趴桌上,他跟著也趴倒。直到汪金寶趴倒,他才拿所長鑰匙。
隨後去廁所跳窗趕回郵所,拎一桶汽油,順手拿根扎郵包鐵絲,準備縱火時封門。
他先將剃頭店大門悄悄封死,再上房頂澆汽油。
將空氣油桶隨手扔河裡,被水沖走。下了房頂。扔一根火苗,點燃汽油。
又從廁所攀回包間,見汪金寶不在,開始吃驚,後又覺得正好嫁禍於他。
果然不錯,汪金寶進門就問去哪兒了?他故意含糊其辭:上廁所。
最後還讓所長和汪金寶送回家,造成他一直昏迷的假象。
他沒想到的是,汪金寶中途居然能醒,還去廁所找他。第二天趕緊跟汪金寶解釋一番,補窟窿。
肖秉義想到這兒,又理出幾個排查疑點:
其一,他為何要下毒手?誰是他親戚或朋友?
其二,魯光榮儘管信封沒注寄信人地址,信中肯定提及回信地址和姓名。
其三,剃頭店東西房都是二層樓,房頂那麼高。未經過訓練,是不可能快速上下的。
胡所長和汪金寶身材胖,不可能快速上下房頂。他檢視了東邊房屋四周,沒有一點痕跡。
所以,趙祥明絕不是一般人物。看來不能按照一般案件對待,也許能從此案挖出金元寶。
沒有證據,趙祥明不會承認。最好讓他自我暴露,讓大家認為沒瓜皮啃。
他佇立一會,一個欲擒故縱方案迅速形成。他回到審訊室,跟李小滿協商。
李小滿聽說要放走汪金寶,郵所三人沒問題。還要宣佈,老魯師傅因病纏身,痛不堪言,引火自焚。
他很不服氣,堅持要向朱主任彙報。
肖秉義解釋這樣做,純為順藤摸瓜,能引出縱火者暴露最好的辦法。
如果一彙報,朱局長肯定要民主斷案,範圍就大了。
李小滿明白他說的有道理,但還是有擔心。何況已經忙了這一陣子,總的有個說法吧?
肖秉義只好跟他細說欲擒故縱方案,即使朱局長想批評,成績面前,他高興還來不及呢?
李小滿經不住他一愣愣的忽悠,點頭同意。遂請所長及趙祥明被請到軍管會聽結果。
李小滿進門,請大家坐下。宣佈了軍管會調查結果:純屬誤會,特致歉意。
一戰士請李副連長接電話,李小滿朝三位歉意的點點頭,去隔壁接電話。
“喂,我是橫南鎮軍管會李小滿。哦,是龍科長呀。是的,昨晚大火燒死一個殘疾人。嗯,是的,他因病纏身,痛不堪言,引火自焚,這是軍管會調查結論。”
他接著又故作驚喜:
“什麼?有人舉報是他人縱火?不可能啊?啊?有人看見了縱火者?好吧。什麼?已約好見面地點了,讓我去接待?在哪兒呀?稍等,我記一下。”
李小滿邊記錄,邊重複:
“東街茶館西南角一桌,穿短袖白襯衫男子。下午四點。好,謝了!”
李小滿滿面春風進門,客氣道:
“各位,誤會了,回去正常上班吧。”
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