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九章 一起失蹤案(第1/2 頁)
“嬸子,石所長的房間這幾天有人進來過嗎?我是指除了家裡人,還有沒有別人進來過。”唐天問道。
“沒有。”
“行,那今天先這樣,嬸子,您要是想起什麼就給我或者給鍾隊打電話,我們先走了,這個筆記本我能帶走嗎?”
“可以的,你們看看要是能對你們有幫助的,你拿走就是了。”
隨後唐天和鍾隊離開了石所長家。
“老鍾,你說這組數字是什麼?”
“不知道,但是我感覺好像很熟悉的樣子,不知道在哪兒見過。”
“我也感覺在哪兒見過,只是一時間想不起來了。”唐天也是點點頭說道。
“你覺得誰撕掉的,是石所長自己還是別人。”
“不知道,現在主要是搞清楚這組數字代表什麼,我有種預感,弄清楚這個對於案子來說是個重大的突破,也許很有可能就是這個給石所長帶來了殺身之禍。”
“嗯,很有可能。”
回到專案組之後,唐天也是直接喊回來所有人,然後將那組數字拿出來。
只是奇怪的是,很多人都覺得眼熟,但是都想不起來是什麼。
而就在準備散會的時候,唐天突然看到劉雯雯面前的案卷的檔案袋,這個時候他突然想起為什麼會對這組數字感到眼熟了。
“等一下,我想起來為什麼說這個數字眼熟了,大家想一下,這組數字會不會是卷宗的編號。”
“對啊,我說怎麼這麼眼熟呢,我們的卷宗不就是這個嗎?前面的是案發的日期,後面是編號,每一組都是,之所以沒看出來是前面少了程式碼。”老鍾也是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說道。
“老鍾,趕緊把這個卷宗調出來。”
很快這個編號713的卷宗出現在了大家的面前。
這是一起失蹤案,失蹤人金永志,1958年5月29日出生,金陵本地人,1995年4月17日,金永志的妻子梁美蘭到派出所報警他的丈夫失蹤了,卷宗上顯示當時的辦案人正是石磊。
卷宗記載金永志當時是金陵一家工程監理公司的監理。
梁美蘭報警的時候聲稱金永志已經三天沒有回家了,在去了工作的工地已經公司,還有詢問了所有的親朋好友之後,都沒有找到人,於是梁美蘭選擇了報警。
而就在這份卷宗的背後,唐天卻是發現了一個熟悉的名字。
“老鍾,你看這個名字。”唐天指著卷宗上的一個詢問記錄說道。
“邱明?咦,這不是我們在老石家裡碰到的那個人嗎?他說他是老石的戰友,我記得他當時說他是什麼地產公司的老闆。”
“明成地產。”
“對對對,明成地產,原來他和這個金永志竟然是同事,而且兩人當時都是在一個工地上擔任監理。”
“不光如此,你看這份詢問的筆錄,應該是石所長當時做的,你看筆錄上的內容,這個邱明說是14日晚上和金永志一起在飯店吃完飯之後就分開了,而金永志的妻子報警的日期是4月17日,並且說金永志已經三天沒回家了,也就是說這個邱明很有可能就是金永志失蹤前見的最後一個人。”
“可是這也說明不了什麼。”
“這樣,老鍾,你想辦法查一下當時金永志和邱明負責的是什麼工程的監理,然後順便查一下這個明成地產是什麼時候成立的,石所長不會無故將一份十幾年前的失蹤案拿出來的,我懷疑他是不是查到了什麼。”
“行,我這就安排。”
等到鍾隊離開後,唐天也是拿著這份卷宗來到了顧廳長的辦公室。
十天的期限已經到了,案件沒有破,作為專案組的組長,唐天自然是要做一個說明的。
“廳長,以上就是目前案件的進展,沒能按期破案是我的責任,所以我向組織請求處分。”
“處分什麼的先放一邊,唐天,你要知道這個案子的影響非常的惡劣,就連省裡的幾位領導也是一直在關注這件事,你剛剛說懷疑兇手的目的不是槍,有把握嗎?”
“廳長,我個人覺得如果只是單純地為了槍,花這麼大的代價不符合常理,犯罪也是需要成本的,如果兇手只是為了槍,他完全有其他更好的辦法,沒有必要這樣做,要知道襲警並且致使一名警察犧牲,他如果是個老手,或者說想利用槍做大案,那完全沒必要搶槍啊,這樣做的後果他應該清楚會非常的嚴重,所以我判斷兇手拿走槍很有可能就是混淆我們的視線,他很清楚我們對槍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