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甘露(第3/3 頁)
“褐頸雞是什麼?它的腿可以做食物?”
小矮人看到莫玉銘吃得津津有味,忍不住嚥了咽口水,但還是不敢嘗試。
這滷肉和他所見的靈藥差異太大了,他從來沒見過,感覺怪怪的。
“褐頸雞是一種野禽,它的肉質鮮美,全身的皮肉都可以吃,當然這雞腿肉是最好吃的……”
莫玉銘煞有其事地介紹道。
“你們為什麼要殺褐頸雞來吃?這不是很殘忍嗎?”
小矮人的眼光變了變,下意識地和莫玉銘拉開了一點距離。
“殘忍?褐頸雞隻是一種野禽,我們獵殺它只是為了獲得食物,並不是胡亂殘殺。
這是自然法則,是生命所需。你還不是一樣要喝甘露,吃靈藥的果實。”
莫玉銘沒想到這小人如此偏執。
“甘露只是葉片上凝聚的水珠,靈藥是生長在土中的植物,和動物不一樣!它們是沒有生命意識的。”
小人辯解道。
“怎麼不一樣?植物和動物都是生物,都是生命體,你又不是靈藥,你怎知它沒有意識,怎知它願意被你吃?
你沒看到被採摘下來的葉片,傷口處都會流出汁液嗎?那汁液難道不正是靈藥的血液嗎?”
“我……”
“這世間的生靈萬物都有各自的存在價值,一種生物要生存,就必須獲得能量。
植物要生長就得吸收水分和養分,動物要存活,就必須要吃東西,這東西可能是植物,也可能是另一種動物。世間萬物只有這樣才能繁衍生息。
再說這褐頸雞,它為了生存,每天要吃掉成百上千條小蟲,小蟲不也是一條生命嗎?而我們殺掉一隻褐頸雞,可以吃上好幾天。
以你的說法,褐頸雞豈不是要比我們殘忍多少倍!既然它為了存活去吃小蟲子,那為什麼我們為了存活不能去吃它?”
莫玉銘言辭犀利地反駁道。
“再說這些靈藥,它和其他植物一樣,生根發芽,開花結果,與世無爭。
就因為它的果實或者根莖對你的成長有好處,你就要吃掉它,這不一樣殘忍?……”
莫玉銘滔滔不絕地辯解著。
小人的臉色變了又變,最後像鬥敗的公雞一般,垂頭喪氣地說道:
“你說的好像也有理!不過……”
“不要太自責,這是作為一個生物生存所必須的。我們只是為了生存,又不是濫殺無辜、蓄意屠殺。天道法則如此。
我們只做我們該做的就可以了!來嚐嚐,這滷肉在這秘境中可是吃不到的哦!”
莫玉銘將拖著肉片的葉子遞到小人面前,慫恿小人大膽嘗試。
那眼神,那神態就像色魔誘騙淳樸少女上當一般,奸險至極。
終於,小人在莫玉銘不設下限的引誘下,終於伸出他那長得離譜的食指,用指甲戳了一塊滷肉,將信將疑地放入嘴中,小心翼翼地試吃起來。
“香!嗯……好吃!太好吃了!……嗯……”
當小人將滷肉放入嘴中咀嚼後,那屬於滷肉特有的香味立刻充斥了小人的每一個味覺細胞,一種前所未有的美味立刻征服了這隻小妖。
於是在第一塊滷肉還沒完全吞下的時候,便迫不及待地用指尖插起第二塊塞入嘴中,大吃起來,一邊吃一邊還含糊不清地讚道。
莫玉銘要的就是這個效果。看到樹葉上的滷肉迅速減少,他便也裝模作樣地抓了兩塊搶著塞入嘴中吃了起來,並邊吃邊說:
“這是我準備的乾糧,也沒帶多少,僅夠我吃幾天而已。你主要是以甘露和靈藥的果實為食,嚐嚐鮮就可以了。這裡又出不去,我還想留著多吃幾天。”
剛將饞蟲勾起來,就眼見沒了吃的,小矮人著實有些受不了,忙舔著臉向莫玉銘乞求道:
“再弄點給我嚐嚐吧,沒關係的,這裡靈藥果實多得很,想吃啥,我立刻給你弄過來,保證你不會餓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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