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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辱母者死(第2/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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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漢還在懵的狀態中,但王揚沒有捱揍,攔人的是杜三爺。

所謂“江湖越老,膽子越小”。

越是老江湖,行事便越謹慎。

不敢打我?

王揚樂了。

那就別怪哥們兒得寸進尺了!

王揚臉一沉:“黑漢,把剛才罵孃的那人殺了。”

殺人?!

眾人俱驚!

黑漢瞪大眼睛,不敢相信王揚剛剛說的話。

“我母乃陳郡謝氏,辱母者死!殺這個人算我頭上,你不用怕,就是鬧到陛下那兒也不會有事。”

“陳郡謝氏?你母親是陳郡謝氏?!那你是......”杜三爺的表情有些失態,他無論如何也想不到,在這種鬼地方居然能碰到個大貴族!

謝氏和王氏俱為南朝第一等的高門,合稱“王謝”。而當時婚姻又講究“門當戶對”,既然母親是謝家人,那父親也定然不會是寒門庶族。王揚透過這種方式為自己的身份預先打了一重鋪墊。

王揚壓根兒不接杜三爺的話,他看向黑漢,遞了個眼色,不悅道:“還不動手!”

小阿五幾乎在同一時間用小胳膊肘懟了一下父親。

黑漢智商重新上線,刷的一聲拔出刀來,大聲道:“諾!”向剛才罵孃的那人逼去。

“我我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啊!”

那人萬萬沒想到罵了句娘居然招來殺身之禍,已嚇得六神無主,竟連逃跑也忘了,只是顫聲道:“三爺,三爺救我!”

其他幾人一來怕惹禍上身,二來沒有杜三爺的命令,誰敢上前相救?

杜三爺明知這個少年在恫疑虛喝,因為就算他是大大的甲族豪門,正宗的膏粱華胄,也斷沒有憑這一句話就殺人的道理。

這種情況下殺了人,就算是貴族子弟,也未必能全身而退。

可他不敢賭。

萬一這小子是個愣頭青,平日裡無法無天慣了,那怎麼辦?

萬一見了血,惹起黑漢兇性,亂殺一通怎麼辦?

萬一這小人真的權勢通天,弄個自衛殺人或者滅口什麼的怎麼辦?

出現以上這些情況的可能性不大,但不能說沒有。其實死個手下倒沒什麼,但這裡的事絕對不能引人注目,這可是上面特意交代過的!如果真和這個貴族發生流血衝突,那這裡的事可能就蓋不住了。

為了避免事態擴大,杜三爺回手就抽了手下一個巴掌:“還不馬上向公子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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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王揚為了一句罵人話就吩咐黑漢殺人,這種行為以現代眼光看來純屬無理取鬧,借題發揮。但中古時代尚存報仇之風,尤其涉及雙親之事。比如後漢時的陽球,“郡吏有辱其母者,球結少年數十人,殺吏,滅其家,由是知名”。(《後漢書·酷吏列傳》)南北朝時北周律“禁天下報仇,犯者以殺人者論”;梁武帝詔:“不得挾以私仇而相報復。若有犯者,嚴加裁問。”一南一北皆明令禁報仇,針對的古代社會遺留下的復仇風俗。所以即便精明如杜三爺也不能完全拿準王揚的脈,因為在他的眼裡,王揚真的可能因為這句話就殺人。

2網路上流傳一種對於士族的誤解,彷佛士族對庶民享有生殺大權,其實並非如此,當時即便是自己的奴僕也不能隨意殺之。比如《南齊書·王敬則傳》:“宋廣州刺史王翼之子妾路氏酷暴,殺婢媵,翼之子法朗告之,敬則付山陰獄殺之。”這是高門妾氏殺人,所以以命償命。再舉一個士族本身的例子,吳興沈氏沈文秀做建康令,“坐為尋陽王鞭殺私奴,免官,加杖一百”(《宋書·沈文秀傳》),以官身為王殺人,不償命,但也要受到懲處。北朝也是如此。比如《北齊書·外戚傳》:“文略殺馬及婢,以二銀器盛婢頭馬肉而遺之。平秦王訴之於文宣,繫於京畿獄。”

其實不僅殺人,就是打人就不能隨便打。比如名士張融就因為打了僮僕五十下被免官(《南齊書·張融傳》:“尋請假奔叔父喪,道中罰幹錢敬道鞭杖五十,寄系延陵獄。大明五年制,二品清官行僮幹杖,不得出十。為左丞孫緬所奏,免官。”)

可見殺人事一旦被糾,還是會受到懲處。不過那時綱紀廢弛,也不乏殺人脫法之事,但事情如果真的被掀出來,未必能完全免除麻煩。這也是杜三爺認為王揚若真是在這種場合把他手下殺了,未必能全身而退的原因。

至於網上流傳士族可隨意殺人,大概是從《世說新語》中勸酒斬美人的故事來的。但一來《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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