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四時農(15)(第1/3 頁)
儘管很不情願,但是林年坦然接受了自己被物化的事實,早在當初決定做藝人不就主動選擇了被凝視和被物化的結果麼?被當作客體的存在是一個藝人應有的道德。
除此以外,林年還不確定自己是不是要和獼猴桃影片深入繫結,自己背後沒有大樹,做不到像很多星二代或者成長起來的童星那樣可以在不同的平臺之間選擇優質影視劇參演。
電光火石之間,林年就回過神來,仔細聽獼猴桃藝人部和王何宇商量好的利益分割條件。
“很感謝謝老師的欣賞,既然是在商言商了,我也提個要求吧,那就是獼猴桃影視部的電視劇,未來五年內每年給我留3個角色。我不要求咖位,不在乎角色大小,只對劇本有要求。我還有個問題,一旦和你們簽約,是不是就是和你們深入繫結了?我還可以出演其他平臺投資的劇,上其他平臺的綜藝嘛?”
迴歸理性的林年找回自己的狀態,自己怎麼說也不是小孩子了,很多時候醜話說在前頭,後面才會合作愉快。
“可以,既然我們這邊簽了你,那麼該給的資源肯定會給的,但是不能是五年,前三年,我們會盡量給你合適的資源,如果沒有起色,那麼第四年開始就不會給你資源了。”
“至於其他平臺的影視綜,我們合同裡會說明,你優先選擇我們平臺的節目,屬於競品的影視綜,你只能出演我們平臺的,即使你沒有出演,也不可以簽約其他平臺的同類競品。比如我們出了一個醫療劇,雖然沒找你,但是企鵝家的沾醫療元素的劇你就不能去。”
“這樣不公平吧?我憑自己的資源,或者我的老師、同學找來的資源難道也不可以出演麼?娛樂圈講究人脈的,你知道如果我拒絕,損失的也是你們。一旦簽約,我們就是一榮俱榮的關係。況且,一個題材的劇火了,好幾家平臺都是爭著上馬的,無論如何,你們都會存在競品,這個恕我不能苟同。”
兩個人就資源問題據理力爭,林年看上去年紀輕輕,沒想到頗為難纏。
“我需要和我們的頭兒商量一下,過兩天給你訊息,你先好好上綜藝。”
過了半個月,林年收到一份新的合同,之前的律師並不負責藝人合約,她只好求助自己的姐姐。
“我們公司的法務看過了,這些地方有坑,但可以籤,畢竟合同也不可能照顧到方方面面,如果扯得太清楚的話,合作是談不下去的。”林斯從公司法務部出來回到辦公室,即刻給林年打了電話。
“好的,謝謝姐,回頭請人家法務部同事吃飯,我請。”
“得了,還用你囑咐你姐?錢還沒攢下來,就想著花錢了,種你的菜吧。”叮囑了兩句,就掛了電話,各自忙碌去了。
林年給對方發了訊息,問她簽約的日子,“7.14日是簽約的好日子。對了,我們會給你派一個經紀人,演戲的事情會和王老師合作,其他的工作則由她接手。到時候該有的團隊工作人員也會給你配齊。”
“我懂。”去年的時候柳老師就說過自己需要專業的團隊,當時林斯還想辭職專門來帶林年,處理林年的工作,但是她不想自己的姐姐犧牲熱愛的工作,只好一直拖著。
“好了,節目組給的通告時間就這一天,你趕緊回節目吧。之後會有經紀人聯絡你,你透過她的微信就行。”
節目從採摘西紅柿、辣椒開始,在採摘中結束。
“經過7個月,210天的辛苦,《四時農》節目走向了尾聲,為了回饋自節目開播以來就關注我們的粉絲,我們開啟了這個泥點音樂節。在過去的7個月,譚婉、顧藍尹、林沛嵐、陸姳、林年、毛苑、崔靈靈、任宛、馮博麗、程卓婷十個人通力合作,向我們展示了當代農民的日常生活。
“跟著她們,我們看到了一粒種子如何發芽、成長、結果。十個藝人,從來沒有種過菜,卻只憑借節目組借給她們的十萬塊實現了最終的盈利。相信大家現在無比期待看到她們,是不是?”
臺下響起粉絲的歡呼,其中就有公司派過來的林斯,作為搞宣傳的,她怎麼可能放過任何一個熱點?
“第一個節目,是過去的十個月,十個人通力合作寫出一首歌,即將在這裡首唱,現在我把話筒交給她們!”主持人是節目的主理人之一,滿眼欣慰地看著跑上臺的十個人。
她們穿著最初來到節目時穿的衣服,儘管滿頭大汗卻依然不嫌熱。
“當初我們穿著這些衣服來到這裡,走到田裡,進到大棚,見證我們的從零開始。今天我們穿著它們站在這裡,看著我們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