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刑部來人(第2/2 頁)
是張允濟揪住這一點不放,雖然不至於受到很嚴厲的懲罰,可也討不了好。
趙銘繼續說道:“還請名府把狀告草民之人叫上堂來,草民與他當面對質,問問他為何要如此汙衊草民。”
韋固沉默,腦中快速的想著應對之法。
讓鄭睿過來,完全不可能。
“韋縣令,本官也認為當面對質比較好。”一旁的張允濟突然出聲道。
張允濟都表明態度了,韋固知道這事肯定糊弄不過去。
當即韋固對典史使了一個眼色,說道:“去,讓人把原告叫過來。”
典史會意,起身往外走,對衙役輕聲交代了一番。
“你速去鄭府,告知鄭公子縣衙現在的情況,特別提醒他,刑部來人專門督辦此案。”
,!
衙役點頭,隨即快步離去。
縣衙之中,由於要等到原告的到來,反倒是安靜了下來。
張允濟想著李靖的話,對趙銘也生出了好奇之心。
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偏偏引得陛下注意。
“你是叫趙銘?”張允濟看向趙銘問道。
“回張公的話,草民叫趙銘,京兆人氏。”
剛剛韋固稱呼張允濟張侍郎,趙銘故此稱呼張公。
“嗯,可有讀書認字?”
“回張公,之前我阿耶有請過夫子教我讀書認字。”
“嗯,讀書好,可以明事理、知善惡、辨美醜。”
……
“謝張公教誨!”
趙銘就這麼和張允濟,有一搭沒一搭的閒聊了起來。
期間,大多數時候都是張允濟問,趙銘回答。
過了好一陣,衙役帶著一人來到堂上。
趙銘一看對方,還是老熟人。
來人正是原來朋來酒樓的汪掌櫃。
見到他,趙銘就知道,這次的事情算是宣告結束,汪掌櫃成為了出來背鍋之人。
韋固端坐在上方,請示了張允濟之後,開始重新審理案子。
“汪三,你昨日狀告趙銘借酒樓行欺詐之事,本縣現在想要問你,可有確鑿證據?”
韋固特意加重了證據二字,在他的心中,還是希望鄭睿那邊,想辦法拿出證據出來。
如此一來,哪怕是最終趙銘無罪,但他也不會因此受到懲處。
畢竟,作為縣令,有人拿著證據來告狀,不管真假他都得把疑犯先控制起來不是?
汪掌櫃很是光棍,對著韋固一拱手。
“回名府,小人並沒有真憑實據,小人只是根據趙銘放在酒樓門口的告示,從而斷定他要行欺詐之事。”
來之前,鄭睿就已經給汪掌櫃說了,讓他把事情認下來,進去待上幾天,然後再把他撈出來。
韋固也沒有想到,汪掌櫃如此回答。
不過,案子還是需要繼續審理,刑部那位可還在一旁看著呢。
:()大唐:小地主家的敗家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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