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想吃好的自己掏錢(第2/2 頁)
排骨,排骨上沒有幾兩肉,全是骨頭,看上去一點食慾都沒有。
宋清風也覺得過分了,抬眼問道:“廚房那邊怎麼說?”
吉祥道:“少爺,廚房說了,這個就是您每日的定量,如果吃不慣,可以自己掏錢讓廚房給您做。”
指著這兩盤菜,宋清風氣笑了,“我的定量就是這些?我看還不如下人。好了,人在屋簷下,以後離京就好了。”
宋清風拿了二兩碎銀扔給他,“你去重新讓廚房做幾個菜,再要壺酒,爺今天想喝酒。”
“可少爺,您可是郡馬,早上吃的簡陋就算了,怎麼晚上還是一樣?應該是府裡的下人貪了您的飯食,要不找管家過來?”
宋清風微笑著擺擺手,人家明擺著擠兌自己,他又何必上趕著給人打臉。
“這已經不錯了, 想當初咱們有時候連飯都吃不上啊!進了郡主府,吉祥你是不是有些狂妄了?”
吉祥連忙低聲賠罪,“是,少爺,我”
敲打完吉祥,宋清風一擺手,“趕緊去吧,少爺都餓了。”
“是”
吉祥領命走了。
吉祥一進郡主府,心態就出了問題,以為攀上高枝,所以本性就逐漸顯露出來。
宋清風如今手下沒人,只能先將就著,適當的敲打還是必要的。
“春曉”宋清風叫丫鬟。
“姑爺,您吩咐。”
宋清風指著桌子上的菜,“賞你們了,端下去吧。”
下人吃的菜,當然是給下人吃,主人吃了豈不是有失身份。
“謝謝,姑爺。”
春曉端著菜走出房門,一臉不屑的表情,就這兩盤破玩意,也值得賞一回。
出了門,隨後給了春花,春花倒是很高興,“居然還有肉,謝謝春曉姐。”,樂呵呵的端走了。
“沒眼色的樣子!”
等吉祥再回來,新菜果然豐富好多,有肉有魚,還有一壺桂花酒。
把人都趕出去後,他一個人喝起悶酒。
穿過來的兩天,他可真是嚐盡人間冷暖,事事不順心,處處受歧視。
:()穿書:不當接盤俠,我要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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