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歡樂頌——樊勝美(20)點個贊打賞加更,感謝章(第2/2 頁)
譚宗明與樊勝美交往後,他便跟家裡說了樊勝美的事情。
他還跟爸媽說了,樊勝美是個不婚主義者。
譚家父母多次表示要見見樊勝美。
他們覺得樊勝美就是天降仙女,有大本事的人,居然讓譚宗明願意交女朋友。
“那個我”
“我知道,不婚嘛!我跟我爸媽都說了。其實,他們都想謝謝你的。”
“你的出現,讓他們放下了心,知道了我不喜歡男人。”
說到這裡,譚宗明有點委屈,他怎麼會喜歡男人?
他喜歡女人!女人!
樊勝美:
她靜靜的看著譚宗明,眼眸中帶著不相信之色。
時代還未進化,很多人都無法接受不結婚就生娃的事情。
,!
“真的!我說得都是真的。你跟我走!”
譚宗明動作溫柔的將樊勝美拉了起來,他帶著樊勝美去了自己的家中。
律師已經等在了家裡,他將自己的家產都弄整理了出來,放在桌子上。
“勝美,雖說你不願意結婚,但我還是要跟你說清楚。”
樊勝美翻看了桌子上的房本和檔案,上面寫得受益人是她。
“你不是給孩子,你是將這些東西給我?”
樊勝美震驚,她真想看看譚宗明的腦子是怎麼長,怎麼敢將房子和錢都給自己。
“是啊!勝美,你的性子,我最是瞭解了。”
“既然有了孩子,就算你不願意結婚,該有的東西,一件都不少。”
譚宗明早就看了出來,樊勝美不愛財,她更享受賺錢的樂趣。
樊勝美:
其實你該去問問折顏,我到底愛不愛財。
你去問問鬥羅星核,我到底愛不愛財,我都快將鬥羅神界薅禿嚕皮了。
“行吧!我只要不動產。比如房子,鋪子。你公司的股票,我不要。”
樊勝美信奉一句話,來者不拒,多多益善。
這錢不能帶走,但可以用來做善事,賺功德。
“可以!”
譚宗明爽快的答應了,完全沒怕樊勝美直接帶著錢跑路了。
這樣一來,搞得樊勝美有點不好意思了。
“我只有一個要求,那就是搬過去跟你一起住,或者你搬過來跟我一起住。你一個人在家,我不放心。”
譚宗明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反正就是要住在一起。
“好啊!”
收了別人這麼大一筆財產,讓別人住住自家,還是能行的。
:()綜穿之配角不按照劇情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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