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甄嬛傳——弘暉(完)(第1/2 頁)
當然也有人暗搓搓地反抗,比如說讓家中女兒生病和早早嫁人。
這時,弘暉又在大清的律例中規定女子的成婚年紀,必須到二十週歲。
若是沒到這個年歲便成親或生子,男女雙方的父或兄長將會受到大清的律例的懲罰,徵傜役十年。
當然有人不信邪,覺得皇上肯定管不到自己的身上。
結果,沒到年歲的姑娘,她們成婚當日男方和女方的父親都被送到了黑龍江將軍轄區,挖起了礦,打起了工。
朝堂上也有大臣不送家中女兒入學院。
次日,那位大人便被大清日報點名批評。
將他的罪證公佈出來,也不殺他,直接送去挖礦。
這樣來了幾次後,大臣們都跟鵪鶉一樣,讓其往東不敢往西。
在暢春園中,胤礽與弘暉下棋。
他十分疑惑地問:“你是怎麼做到,讓那些大臣聽話的?”
“皇阿瑪,世上的人誰沒點秘密?”
“但,只要我想他們就會公佈到天下。”
“當了官後,大家都是要臉的人。”
“現在大清的生活越來越好,這些官員也不想去挖礦。”
經過康熙,永昭兩代帝皇的努力。
現在的大清,已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先說軍事上,大清的武器不斷進化,已走在世界的前列。
不少國家都會花大筆的錢購買被大清淘汰的武器。
在農業上,小麥、紅薯、玉米、稻米、黃豆、花生等植物出現,物產豐富了起來。
百姓富足,官員的生活過得比以前好,所以,他們又怎麼願意失去名聲和官職?
景泰三年,大清出現了第一位女官。雖說只是位縣丞,卻給了天下女子一份驚喜和努力的方向。
弘暉下旨表揚了該縣縣令,讚揚他是個仁官。
至於那個縣丞,被弘暉贊為天下表率。
景泰六年,弘暉廢除了奴隸制,所有百姓皆是良民,不分商戶,也不再分農戶。
一道聖旨下去,像是熱油中放了水一樣,直接炸開了。
不停有人上書,只是弘暉並未批閱,直接送去點火了。
依舊讓弘皙主持戶籍登記之事,並給他們劃分村落和分土地。
若是要在主家繼續伺候,那麼就可以去衙門立文書,寫明月俸,用人期限等內容。
如果過期沒去衙門續文書,將視為非法僱傭,主家將會受到懲罰。
景泰七年,正式開設小學、中學和大學。
由禮部編著課本,統一思想和課本。
中學設立文學、數學、地學、歷史、物理和生物等課程。
在書寫方面,他們從毛筆進化到了鋼筆。
但,依舊設立毛筆課,需要檢查。
大學就比較多,什麼農業,經濟,國防,醫學等等類別。
弘暉鼓勵百姓建立工廠,比如造紙,造筆等等工廠。
一座座工廠開起來,百姓的就業問題得到了解決。
景泰九年,人口增長達到了三點九億,而且還在逐年增長。
整個大清禁槍,外來洋人較多,但他們一律不許帶著槍支進入大清。
因為大清一直強盛,所以,百姓也無崇洋媚外之心。
反而是一種平和的心態對待著洋人。
不少洋人女子來到大清,但娶她們的人比較少。
因為,大清有規定,凡是帶有洋人血脈的孩子,不可科考,不可當官,侷限性很大。
景泰十年,太上皇和太后先後離世,弘暉藉此機會,下令實行一夫一妻政策。
他說朕是皇上,也只有皇后一人,也過得挺好的。
還頒佈了婚姻法,強調在婚姻存續中任何一方皆不可有婚外情、家暴等不道德,不合法的行為。
一經查實,犯事者將會被送去做苦役。
允許夫妻和離,若是有孩子,需要協商撫養費,直到十八歲。
撫養協議需要衙門,訟師和當事人一同議定。
在衙門婚姻登記處,有免費的訟師幫忙議定。
協議生效後,強制執行,若是不遵守協議,將會被送去做苦役。
也就是說,男女雙方離婚,在協議中有規定,男子每月需要支付多少,那是必須支付。
不然,被育幼局發現後,將會罰男子苦役。
育幼局在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