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蓋棺定論(第1/2 頁)
上了車跟著燈罩的一個小弟去了離這裡大概有三里地的一個房子,這小子開車的時候手都是抖的。
這小子年紀看起來不大,穿著一條破洞的牛仔褲,耳朵上打了一圈兒的耳釘,是能讓人一眼就看出來是小混混的那種打扮,江湖上的大多數混混都是虛張聲勢欺軟怕硬。
他或許沒有看到我們砍死成毅的場面但是絕對猜出來了那邊發生了什麼,眼睛甚至都不敢看後排的我們幾個。
為了不撞上人,我們走的是消防通道,進入房間之後這小子立馬安排換洗的衣服,又是給我們拿煙又是拿酒,讓我們先去洗漱一下換上衣服。
在武三去洗澡的時候,我看向了電視櫃。
那上面放著一張全家福。
一家四口,一個富態的中年男子,一個可愛的女孩兒,一個看起來溫和的媽媽,還有笑的陽光燦爛的這個小弟。
我走過去輕輕的拿起了這張照片,隨意的問道:“本地人?”
結果我那個隨意的舉動卻直接把本身就緊張的小夥子瞬間嚇的跪在了地上,他帶著哭腔的道:“大哥,我什麼事兒都不知道,我也什麼都沒有看見,就是燈罩哥讓我帶著你們過來處理一下。”
他那過激的舉動讓我哭笑不得。
我知道他為什麼害怕,無非就是覺得我在拿他家人的性命威脅他。
實際上我只是好奇這個小混混為什麼也會有一個自己的房子,而且還有一個看起來非常溫馨的家庭而已。
我把照片倒扣了下來,回頭笑道:“就你這點膽子,怎麼出來混的?”
他苦笑道:“我就是覺得出來混有面子還好泡妹子而已,我不是本地人,我爸前些年帶著我媽過來這邊打工,賺了錢之後開始做點小生意,總是被各種小混混欺負,我跟燈罩哥算是老鄉,經老鄉介紹跟了他,燈罩哥在長街鎮這邊罩得住,跟了他以後不僅能在酒吧泡點妹子,我爸那邊出點事兒還能照應一下,說句不怕您笑話的話,打架砍人的時候,我站在那裡充個人頭可以,真砍起來我手腳都發軟。”
“我跟你一樣,都膽小。”我走了過去把他扶了起來。
他拆開中華煙給我們散了散,道:“我姓溫,叫溫俊生,以前我跟燈罩哥的時候為了自己看起來像個混社會的剃了個光頭,所以他們給我起了個外號叫和尚,後來光頭把妹不好把,這才留起了頭髮,幾位大哥放心,我這人雖然膽子小,心裡卻有數的很,我爸在旁邊市場上賣水產,我小妹在十三中上初三,我家裡人都不知道我在外面混的事兒。”
我點上了煙輕輕一笑。
這小子倒是聰明。
主動把自己的名字家人的底細都告訴我。
是為了讓我放心。
我沒跟他說我叫什麼,以這小子的機靈,我告訴他我叫什麼反而會嚇著他。
“接下來的幾天,能不去酒吧就不去,我會過來找你,帶我在燈罩的幾個場子轉轉。”我道。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不管是未來接手阿旺的場子還是燈罩的場子,我需要的都是場子能夠繼續盈利創造收益,讓場子保持原有的穩定,就必須瞭解場子裡面的人員構造,現實世界的接管絕對不是電視上走過去讓別人叫一聲大哥就可以搞定的事情,去接管收服這些本身寄身在場子裡的江湖中人,絕對是一場硬仗。
打個比方來說,燈罩的小弟內部,必然也有小團體,有***就有二把手,燈罩跑路之後,他可以交代一下場子我來接管,可他手底下的人未必會服我,一旦鬧出什麼么蛾子,就必然會起連鎖反應。
不管是支援芳芳做領頭也好,或者現在跟這個叫和尚的多說兩句也罷,都是找到一個切入點,來打入這個燈罩勢力的內部。
也就是我的這句話,讓這個外號和尚的小子眼睛一亮,他道:“燈罩哥這次是不是要栽了?”
“栽了倒不至於,惹了不該惹的人,估計就跑路一段日子。”我道。
“我明白了,大哥,您記下我手機號,雖然我不算是個什麼人物,可在長街鎮這一塊我熟悉,特別是燈罩哥的這幾個場子,我都熟的很。”和尚道。
我點了點頭沒有繼續再說。
跟芳芳,我是因為有了肌膚之親,哪怕知道她是可以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人嘗,可對我來說畢竟不太一樣,所以會在剛認識就說的稍微多了點,可這個和尚能不能用,值不值得培養還需要再去觀察,江湖中人的大忌也就是交淺言深。
等我洗完澡出來,李存孝在廚房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