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和我契約好不好?(第1/2 頁)
大約過了十幾分鍾,所有詭異身上帶的東西已經全部被收了上來。當然,還是有那麼一兩個不識時務的詭異想要對幫林旭收東西的女孩兒出手。
只不過它們的下場可想而知,五十發彈容量的彈鼓可不是鬧著玩的!
年輕的詭異就是好,倒頭就睡!
“對了,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名字。”
林旭接過女孩兒遞過來的袋子(其實這個袋子是林旭提前準備好的。好吧,這次【幽冥列車】他確實早就已經打算好了要打劫。)後並沒有著急清點這次的收穫。
“我叫李曉曉。”女孩兒有些不太敢直接對視林旭的眼睛,因為在她看來能夠震懾到這麼多詭異的人肯定不是普通人。
雖然她這是第二次參加詭異任務,但是其實並沒有什麼經驗,上一次能夠活下來也只不過是運氣好而已。
“嗯,那我就叫你曉曉吧,別害怕,現在你回去你自己的座位就好了,這次的任務也不是特別難,我想你會活下來的。”
一邊說著林旭還拍了拍曉曉的肩膀。
其實【幽冥列車】的難度也不是很高,當然,這是在林旭看來。
就比如說規則一,千萬不要把它當作是僅僅針對上車時的規則,規則是貫穿整場任務的!
哪怕剛才林旭在打劫的時候也依舊是先換好座位再繼續打劫!因為一旦觸犯了規則,規則之力就會給林旭實施懲罰!不管林旭手裡有多少軍火也不可能對抗規則之力!
和林旭形成鮮明對比的就是他本應該前往的4號車廂裡,一個人類玩家上車時的確是準確的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可是等列車發車後,幾個詭異就要求這名玩家和它們打牌,而且需要前往另外一個座位上!
這名玩家當時就以為只要是登車時選對座位就好所以在這幾個詭異的威逼利誘下就坐到了其他詭異的座位上而且沒有詢問是否可以互換座位。
所以結果很顯然,這名玩家目前已經快要連渣都沒剩下了!
其實如果要是動動腦筋,那名玩家完全可以讓那個座位原本的詭異拒絕和自己換座,這樣一來不僅沒有違反副本規則,同樣還可以避免觸發那幾個打牌詭異的殺人規則,一舉兩得!只不過現在說這些已經晚了。
至於林旭會和李曉曉說任務簡單,那是因為這節車廂裡不會發生這種誤導玩家未經同意換座的行為!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那些詭異現在一個個蔫頭耷拉腦的根本就不敢有什麼動作,畢竟一個不小心就容易倒頭就睡!而且還是永遠都不會醒的那種!
至於規則二那就更好說了,其實詭異副本里給人類提供的食物雖然看起來不像是給人吃的,好吧,那些玩意兒也確實不是給人的,但是也絕對不會吃死人!這也是規則之力的影響!沒有違反規則的前提下,就算是詭異也不能隨便殺人!
規則三其實才是整個【幽冥列車】挖坑最多的規則!
如果簡單來看,規則三的意思就是車上有小偷,如果乘務員要求幫忙抓小偷那就得幫忙!
可是其實規則三是一條資訊加上一條規則。資訊是車上有小偷。規則是乘務員尋求幫助時不能拒絕!
當然,還是舊話重提,乘務員不可能會提出讓玩家幫忙去死之類的要求,它們只能想方設法讓玩家去送死而不是直接去死!“去送死”和“去死”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可是過程絕對是徹頭徹尾不一樣的!
而且說到車上的小偷……
“喂!你去和那邊的詭換一下座位!”
林旭指了指某個角落裡然後用AK47對著坐在自己對面的詭異說道。
而這個詭異其實早就想離著眼前這個人類遠遠的!越遠越好!要不是站在列車正在行駛中它恨不得直接跳下去!
這下可倒好,林旭自己發話了!這個詭異絲毫沒有猶豫蹭的一下從座位上跳了起來一溜小跑衝到了林旭剛才手指的那個角落!
“喂!趕緊跟我換座!快點!”
詭異之間實力越強地位越高,詭民,詭兵,詭長,詭將,還有目前林旭知道的最強詭異便是詭王!
剛才被林旭嚇跑的那個便是一個詭兵級別的詭異,其實在初期的詭異副本里絕對不能算是弱者。
詭異末世初期如果說一般的人類玩家被詭兵級的詭異給盯上了那就基本一曲涼涼。
當然,林旭就是那個例外。俗話說得好,功夫再高也怕菜刀!更何況是壓滿子彈的AK47!
如果說一槍解決不掉的話,抱歉,那就直接清空彈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