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寧素素,你到底是要做什麼(第1/2 頁)
“大人,我沒強搶民女啊。”週三春一看到陸離的這身富貴打扮,又有里正在旁邊孫子似的做護法,就知道了對方的身份。
可是,對於這個大官的詢問,他實在是感到非常之委屈,不由自主地申辯起來:“大人,這是我外甥女,我是他舅舅,處理的也是我自家的事,嫁自家外甥女怎麼能算強搶民女呢?”
“是嗎?”陸離冷冷掃視他一眼,道,“既要嫁娶,可有婚書憑據?”
“婚書……還未來得及寫,但是有聘財的。外甥女婿家一早就已經把聘財送來了,大人。在我們春梨村,一般收了聘金,就算實婚作數的。至於婚書,隨時都可以補的嘛。”週三春說道。
說完,他還看了一眼,試圖找個人證實一下自己的觀點:“里正大人也知道的,對吧?”
旁邊的里正本想應一聲,不過注意到陸離黑如鍋底的臉後,他輕咳了一聲,訓斥週三春道:“大人問你話,老實回答便是,不要東扯西扯一些旁的!”
週三春有點委屈,之前他把寧素素嫁給趙家大老爺的時候,可是送了里正一大筆銀子呢!怎麼一句話都不幫他說啊?
但是此刻他也不敢吭聲,只能不住點頭。
陸離沒理會他們,轉頭看向了不遠處的素素,問道:“你可是自願?”
“當然不是了大人。”素素笑眯眯地道,“您看,舅舅還要叫人捆我呢,說不然就要殺了我去做冥親。”
“你胡說!”週三春被她這話說的一下子瞪大了眼睛,著急道,“大人,她是自願的,她之前明明說她願意嫁的!”
“大梁律法第四十三條,凡男女訂婚成親者,當有婚書為媒,男女雙方各從所願,依禮聘嫁。”陸離眯了眯眼,高昂著下巴,直接背出了律法則約。
“若有人強搶民女,以惡劣手段強制嫁娶者,笞五十,罰金三百。若有買賣良人者,加杖八十,徒期不等,若多人,罪責重者(致死),可判斬刑。”
週三春雖然聽不太懂陸離這一大堆話的意思,但是最後一句話裡的“斬刑”二字,他卻是聽了個真真切切。
瞬時間,他的膝蓋一軟,整個人就跪倒在了地上。
“大人,大人!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啊!”他唬得面色慘白,開始不住地磕起頭來,腦袋在地磚上碰得“嘭嘭”直響。
“寧素素是我的外甥女,她是我的親外甥女啊,我對她就像是自己的女兒一樣,這都是為了她好,怎麼能算拐賣良人呢?她父親死了,由我撫養,我就是她的父親!父母是有資格嫁自己的女兒的啊!”
“她姓寧,你姓周。既然姓氏不同,便為外姓,你又有何權利為她的婚事做主?”
陸離不欲與週三春再糾纏下去,目光冷冷地一掃身旁的里正。
里正會意,立刻大聲道:“週三春,你不要再狡辯了!你平素在村裡就作惡多端,我這裡早就收到了很多關於你的控告,本來為了謹慎起見還在一一核查,沒想到你現在又做下如此滔天惡行,連自家外甥女都不放過,我又如何能放過你?”
“來人,還不把周家人速速抓捕起來,押入大牢?”
里正一擺手,旁邊的一些村丁立刻過來,把週三春按在了地上。
又有一些衝入房內,將衣衫不整(還沒睡醒)的王氏等人都抓了出來,在一陣鬼哭狼嚎的聲音中,將這幫人全部押走了。
而周家的家丁們,見狀,也都跑了個精光。很快,原本熱鬧亮堂的周家,就變得空空蕩蕩。
里正表示週三春等人都已押入牢房,後續如何處理,還要等陸大人做主。
而後,便貼心地帶著身邊的人都退了下去,撤到遠處,只把空間留給陸大人和那個能通天的小丫頭。
也不知道周家那個外甥女到底吃了什麼神仙藥,給陸大人迷了個神魂顛倒,大半夜地跑來給她做主。
不過……也或許不是為了那個小丫頭。
里正遠遠地瞅了一眼燈火通明的周家,看著那新蓋起的大房子,和後面廣闊的田地,心裡突然閃過了一個這樣的念頭。
要知道,趙家為了找那個沖喜娘子,可是出了一筆不小的血,把周家一個小農戶,生生抬到了春梨村裡財產只比他家少一點點的地步。
如今搞垮了周家其他人,偏偏只留下這個小女子,財產豈不就全是她的。
到時候陸大人只要隨便動動小手指頭,甚至不用聘她為正妻,便可財色兼收。
這等手段,真不愧是京裡來的大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