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打起來,我們要看到血流成河!(第1/2 頁)
網友們這會是真的激動,事實上“粉絲”這個詞本來就很有意思。
英語裡面的那個詞,本義是指重度的崇拜或者迷戀,而現在,粉絲早已經被擴大化解釋了。
一個明星動輒就幾千萬的粉絲,這幾千萬人都對她重度的崇拜或者迷戀嗎?
周雲的這些所謂粉絲當然很多,但是,並不妨礙大家喜歡看熱鬧啊!
事實上看熱鬧才是網友們的天性,真的可以這麼說,絕大多數人在網上那都是唯恐天下不亂!
你們最好打起來,最好血流成河,大家才能看樂子。
這和大家尊重周雲並不矛盾,因為每一次周雲都是硬剛的,而且每一次都搞得很大!
大家就喜歡周雲這種說剛就剛的性格。
“周律師回應了哈哈,我就說他肯定不可能忍著,搞快點!”
“話說周律師會怎麼弄呢,是會寫文章嗎?”
“誰知道呢,反正肯定能看熱鬧了!”
類似的言論層出不窮,大家都比較好奇的是,面對這種情況,周雲會怎麼反擊。
畢竟對方只是發了一篇文章批判而已,這怎麼辦,找爹?
現在經過多個影片的洗禮之後大家都很清楚了,目前周氏法則有三條。
第一條,解決不了問題,就把提出問題人解決了,問題自然就沒了;
第二條,找爹論:如果遇到那種無法取勝的敵人,就要想辦法找他的爹來迫使他屈服;
第三條,你打你的,我打我的,透過強有力的進攻來掌握案件主動權,讓對方求著你來解決問題。
但是目前來看,這三條好像哪條都不符合啊。
這樣的情況下,大家也只能隨便猜測。
魔都,董運良已經在積極準備文章了,而就在此時手機響了,拿起來一看是個朋友打來的,商務方面的一個朋友。
“喂董教授,你現在幹嘛呢?這可是個好機會!”
這個朋友是就是搞網紅孵化的,這次發文章就是專門策劃的。
那篇文章讓很多業內人士看過,理論上沒有任何破綻。
原本是想著,董運良發個文章批評一下對方,周雲好好的認錯,那叫兩全其美。
他可是這個行業內的前輩,指點一下週雲這個年輕人難道有問題?
他得了名聲,以後就可以朝著網紅教授這方面努力了。
別以為所謂的專家教授就不想當網紅了,尤其是文科性質的。
雖然法律方面的教授也可以當律師,但是能同時玩轉理論和實務的人畢竟少數,專職律師們現在都內卷厲害。
那怎麼辦,文科性質的教授弄專案搞經費也不能像人家理科那樣,所以前幾年就能看到,很多教授都開始做向著網紅教授而努力。
有人認為學術圈應該沒有說的這麼……但凡你仔細瞭解就知道,學術圈,那是基本上是最封閉的地方了!
用褒義的說法那就是神秘,普通人根本無法接觸到核心,雖然大家都是在一個城市,但基本上就是兩個世界。
甚至有人吐槽過,說很多人以為金融圈髒,但相比起來,玩金融的比學術圈可是乾淨多了……
劇本沒按照之前那樣,但好歹熱度是蹭到了,最忌這幾天,董運良的關注量暴漲!
因為確實有些人認為他說的有道理。
電話那邊的人接著說道:“你再回個動態,我讓其他人幫你轉發一下,隔三差五提一提這個事,反正就不要讓網友把這事忘了。”
一切說好了,董運良掛了電話,然後很快回了一個動態。
“@周律師,那咱就好好辯一辯,沒有結果之前,千萬不要慫!”
這個動態發出去不到一分鐘,便被一些頂著律師和教授的賬號轉發了,就好像大家都擔心周雲不認賬一樣。
像是一個賬號為“劉教授”的,還寫了一句話:我給你們做個見證。
法律界的人都不覺得周雲能贏,因為“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也就是罪刑法定原則是刑法的一個最基本原則了。
可以說這是刑法的核心。
如果你放在實務裡那也就罷了,法律界的專家們也只能批判幾句,但是這個周雲居然不知天高地厚要辯論,這就有意思了。
理論上你那就是行不通,甚至非法經營罪的口袋條款本來就是不應該有的!
網際網路上那叫一個熱鬧。
與此同時,律所,周雲手機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