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關鍵證據到位,庭審開始!(第1/2 頁)
今天是一個雨天,周雲其實是很喜歡雨天的,尤其是這種淅淅瀝瀝的小雨天。
雖然盛夏已經快要過去,江東省即將進入秋季,但天氣還是那麼熱。
結果就是這場雨直接把整個城市化作了蒸籠。
反正周雲一下車就覺得不舒服,趕緊跑進鐵路運輸法院。
既然已經立案了,那很多事就得做起來,比如申請鐵路運輸法院調取當初大山縣房屋徵收辦曾經做出的拆遷糾紛裁決!
他之前立案提交的是大山縣法院做出的裁定書,這兩個東西看起來很像,但其實不一樣。
拆遷裁決書,很多人可能沒看過,以京海市為例。
比如京海市2020年做出一份裁決,那樣式是這樣的:京拆裁字(2020)第15號拆遷糾紛裁決。
各個省的情況都有不同,但意思大差不差。
這個東西,就是很重要的證據之一。
行政訴訟雖然存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也就是說只要起訴某個行政行為違法,那行政機關要自己舉證證明其行為不違法,否則就是違法。
規定很好,但現實很殘酷,你不能平白無故就去起訴說某個行政行為違法,沒有證據的話都不用對方自證,你直接就會被駁回。
所以關鍵證據必須要有。
第二份關鍵證據是周雲之前調取的孫建設在拆遷那段時間的銀行流水。
銀行流水是最能直觀反映拆遷款是否到位的證據,那上面很清楚的表明,是在孫偉濤入獄之後,拆遷款才到位的。
而那個時候,孫建設的房子已經被拆快兩個月了。
所以這就是很典型的先拆遷後補償,程式存在明顯錯誤!
關鍵證據,這兩份外加法院的裁定書,就已經足夠了,剩下的就是看熱鬧,看大山縣徵收辦那邊怎麼自證清白。
還是那個視窗,排上號之後周雲向著視窗內遞交了調查申請。
他並不擔心徵收辦那邊會沒有,如果法院去調取而對方沒有的話,那就更好了!
那說明什麼,說明對方連內部程式都完全沒走完,連最關鍵的裁決都沒做就直接開始強拆了!
這是什麼,這是極其嚴重的無組織無紀律表現啊!
國家三令五申,強拆必須嚴格遵守程式,結果你連這個手續都沒有你就去強拆?
而且沒有這個手續,法院的裁定書怎麼下來的,要不你們先打一架看看到底誰有問題?
所以到了這會兒周雲真的不擔心。
裡面的工作人員認識周雲,實在是這位周律師有點太膽大了,直接就在大廳裡開始威脅。
這麼多年了還第一次遇到這麼莽的律師。
真的用一句話說,你又不是當事人,你這麼急幹嘛……
正所謂打的一拳開,免得百拳來,周雲之前那種“瘋狂”舉動還是有一定好處的,最起碼現在,工作人員態度挺好。
遞交申請後,周雲便準備回京海了,這開庭估計有的等。
主要是後臺最近又積攢了一些案件,必須得回去處理一下,能做的都做了。
系統這任務也是有點蛋疼,一次只能做一個。
時間慢慢過去,周雲在京海依舊很忙,雖然他的影片已經不火了,但每天的直播依舊有不少人參與。
雖然依舊沒有和律所的其他兩個創始人搭上線,但周雲很清楚,只要自己能創造足夠大的利益,什麼律所主任都是浮雲。
現在他不好換所,畢竟有之前那個名聲在。
但如果他在業內做出成績了,那到時候就是其他律所來挖他了。
終於,周雲又要準備去寧城市了,因為那邊已經發出了傳票,這個案子終於要開庭了!
算算時間,其實效率很不錯。
結果這邊周雲上了車沒多久,便刷到了一個報道。
“近年來,律師直播已經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卷,這也導致其中一些律師為了獲得更多流量,更能吸引眼球,專門請人編造一些特殊案件來做諮詢!”
沒錯,現在的很多律師直播間,都已經出現了“虛假諮詢”的情況!
很多觀眾都會好奇,為什麼一些律師直播間會有那麼多離奇的案件諮詢者,偶爾有一個也就罷了,那是一個接一個都那麼離奇。
結果就有記者專門調查了,發現現在已經發展到“編劇本,找麥手”的地步。
“劇本”大部分都集中在了強姦、組織賣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