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談錢就談錢,別說其他的(第1/2 頁)
事實證明,很多案子一旦真的查起來,那是真的簡單。
兩人被帶走後都沒怎麼問,自己就說了出來。
原因很簡單,老劉直接查了他們的手機,雖然已經把之前“商量怎麼報警”的聊天記錄刪了,但還是很快被恢復。
拿著記錄讓兩人看,兩人很快就招供了。
你以為的刪除聊天記錄只是你以為的。
要想真的刪除,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換手機,把舊手機直接扔了,不要搞什麼資料克隆之類。
有一些傳言說可以從某鵝那裡調取這些記錄,但咋說呢,高層次的咱也不知道,普通的案件是沒可能的。
像是這個案子,南雲分局如果發函想調取,得到的只會是一個例行回覆:我們的伺服器上沒有儲存聊天記錄。
普通刑事案件的聊天記錄這種都是透過技術手段恢復的。
總之,劉嘉樂二人在看到聊天記錄後就懵了,因為在聊天記錄裡,兩人說的很清楚。
主要是吳玉芳提出來的,她知道自己出軌了,如果真的打官司,那房子錢什麼的很可能就分不到很多了。
所以就想著能不能讓章雲帆坐牢,只要對方坐牢了,那家裡的錢什麼還不是隨便弄,房子也可以隨便處理。
想法很好,而且實施的也很不錯,如果沒有周雲,這個案子有很大的可能被判刑。
但是現在,局面一下子反過來了,吳玉芳自己進來了,章雲帆卻在外面,而且對方已經提起了離婚訴訟。
而在外面,周雲終於閒了下來,人送了進去那就怎麼都好辦了。
畢竟問題的核心還是人,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問題也就不算問題了。
看守所開庭估計不太可能,因為那兩人如果態度好的話應該會取保的。
不過無所謂,後面的事就由章雲帆自己決定了。
如果想辦的快點,那就以諒解書為由,一方面讓吳玉芳那邊快點離婚,該退的錢都退回來。
如果不想諒解也不要緊,周雲自然會想辦法把那些保險什麼的都給弄回來,只是會很麻煩。不是判決,而是執行,執行永遠是最麻煩的。
辦公室內,聽著周雲的話,章雲帆臉上帶著幾分猶豫道:“周律師,你的建議是什麼呢?我應不應該籤諒解書?”
周雲笑了笑道:“這是你要決定的,不過你非得問我,我的建議是,看這個諒解書能拿到多大的好處!”
成年人的世界就是這樣,要麼你選擇純粹的情緒發洩,你說我什麼都不管就要讓對方坐牢,這肯定是沒問題的。
就連檢察院也不能說什麼,因為這是你作為被害人的權利和自由。
要麼你就拋開所有的情緒,從純粹的利害角度分析。
千萬要注意的一點,不要想著同時兼顧,又想發洩情緒,又想拿到所有好處,沒那回事。
如果想兼顧,那後果就是情緒沒有完全發洩,好處也沒有完全拿到。
而周雲的建議就是,純粹從利益的角度出發。
“心理學中有個觀點,如果你在一和二之間猶豫,那就一定要選二,因為一如果足夠好,你不會有第二個想法。”
“具體到這個案子裡,離婚肯定能離,關鍵是財產的分割,就目前的情況來說,對方依舊是能分到財產的。”
這是實話,別看小說電視裡動不動就淨身出戶,但事實上法院是基本不會這麼判的,尤其是對女方。
撫養權也一樣,別說什麼多少歲,除非女方明確不要,否則一般都會判給女方。
基本上經常打離婚官司的朋友都知道的,真不是說法律規定財產咋樣分割就會咋樣分割,彎彎繞太多了。
在這方面,就算周雲也沒有什麼辦法,因為法官可以酌情。
一旦法官開始“酌情”了,那什麼樣的律師來了都都白搭。
你說什麼出軌不出軌的,人家一句話,女方照顧孩子什麼的對家庭貢獻特別大,酌情判決多少錢,你怎麼辦?
民事判決尤其是離婚糾紛的判決書裡有太多離譜情況了。
比如很多人都知道的,曾經引起國內法學圈子巨大震動的事件,某位法官在一份離婚判決書的說理部分引用了大段的《聖經》內容。
對你沒看錯,就是你想到的那個《聖經》。
遇到這種情況你能怎麼辦,你根本沒有任何辦法,這和你的法律專業能力什麼的沒有半毛錢關係。
法官願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