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法不責眾(第1/1 頁)
蹤了,沒要贖金,但也沒後文了。”
“那為啥要在京城綁架婦人?”任白芷不解地反問,心中暗想,天子腳下可不是作案的理想之地,風險頗高。
李林竹沉吟片刻,回答道:“利益。賣一個能生育的婦人去偏遠村裡,少則幾十,多則上百貫。”
任白芷心中一震,忍不住倒吸一口涼氣,“這官府不管管?”
“抓住自然是要嚴懲的,但抓不住,就是一本萬利的買賣。”李林竹的聲音低沉而難過。
“可為了錢,也不划算啊?”任白芷仍舊不明白,“綁了京城的人家,再要贖金,如何都比一個偏遠村落出的價高吧?”
“因為那些村落沒有女人啊,他們也需要女人去延續後代。”李林竹繼續解釋,“在那些地方,可能做這一行當的人,反而在村落裡被認為是神呢。人心壞起來,可比你想象中的可怕。”
“村落裡怎麼可能沒有女人啊,沒有女人哪兒來的人啊?”任白芷反問,話音未落,心中便恍然大悟,“他們親手殺了那些女嬰,多年後發現村落裡沒了女人?”
“不是殺。”李林竹緩緩說道,“只是沒人會養女娃,很多女娃出生下來也就賣到了別地,有些即使養大了,可能也被賣進了城裡。”
“這不是很瞎折騰麼?自己村的女娃賣出去,又從別的途徑買女人進來?”任白芷不由得諷刺道,語氣中透著難以置信。
“正規人牙子收女娃,一個幾百文到幾貫不止,還是小娃娃,不需要供吃喝。”李林竹的聲音低沉而清晰,“而那種非法拐來的婦人,買來就可以用,生了娃還可以再賣,甚至,幾個人合資。”
任白芷聽到這裡,胃中一陣噁心,不由冷笑道:“你對這種事還真瞭解?”得虧之前她覺得他這個富家子弟接地氣,如今看來,怕是接的髒氣。
李林竹察覺到她語氣裡的不友善,卻毫不在意地笑道,“兩年前去收藥的時候,偶然幫縣衙檢查過一個女屍,被蹂躪得不成模樣。後來調查發現了那個村落買賣婦人的事實,而那個死者,就是剛買的婦人。”他的聲音帶了些哽咽,彷彿在回憶那段不堪的往事,“說是某次被凌辱後,趁著男人睡著逃了出來,卻不想失足跌下了山崖。只是可惜,到我離開時也沒找出她的身份。”
任白芷聽著他的話,心中不禁為他感到一絲愧疚,原來自己又誤解了他。
她尷尬地笑了笑,試圖把話題引回正軌,“那最後呢?那群人被判死罪了麼?”
李林竹苦笑著搖搖頭,“因為女子的身份不明,整個村落誓死不承認,官府也找不到人牙子,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畢竟法不責眾。”
任白芷冷笑一聲,心中滿是諷刺,“好一個法不責眾。”
這世道,僅僅因為犯錯的人多,犯錯之人就可以不受到應有的制裁麼?
那些無辜的受害者就應該自認倒黴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