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別錯過(第1/1 頁)
她的衣衫,遭受同學們的譏笑、嘲諷,以及用有色眼神看自己溼/身的畫面……
幾次下來,林語晨一氣之下燒了書,發誓再也不去上學。
遇不上就不會被欺負。這是她的鴕鳥做法。
上一世,那些欺負她的人被遠遠地甩在後面,財富根本沒法跟她相比。
“我連高中都沒畢業,重新復讀,不是個笑話嗎?”
趙有歸沉默了瞬,有力地說:“你現在還這樣想嗎?”
這句話很奇妙,明明沒有很深的意思,卻像子彈一樣穿透林語晨重重地老辣心境,撞擊在她的心底最深處,像趙曉鶴第一次提出高考時給她的感覺,新生的希望!
又不是上一次虛歲二十的林語晨,現在的林語晨包裹在二十歲的身體,靈魂卻已經老得可以做那些高考孩子的媽。
所以,現在得你還這樣想嗎?怕丟人,怕被人笑話、怕被人欺負……不,有什麼欺負比得過同楚邵的婚姻帶給自己的身心傷害?
被笑話又怎樣?窮途末路的人生還不夠人笑嗎?
一無所有躺在病床上等著別人照顧,還不夠可憐嗎?
“我只是怕考不上浪費時間。”對,這才是真正的想法。時間,對於生意人來說很重要。
趙有歸拉起唇角,堅定地說:“未來你有很多時間去做想做的事,但是,讀書只有這段時間。為什麼不全力發揮這段人生時間本該起的作用呢?”
林語晨又被說啞口,惱了,反問:“你不是連高中都沒讀就去……嗎?”
“在隊裡,我已經修完大學課程。”趙有歸側臉回答,挺自豪的樣子。
你牛!林語晨送他到門口:“慢走,不送。”準備關院子門。
“等等,”林蘭香拿件軍大衣追出門,遞給停下的趙有歸,“有歸,你叔說春日裡冷,穿上它再去。”
“林姨……”趙有歸有心拒絕,手還是誠實地接過來,這大衣可沉了。
“穿上。你叔用不著了。”林蘭香笑著一拍空手,“等等,家裡有手電,你拿了照路。這一路全是黑漆漆的田溝路,別摸黑掉進溝。”
林語晨看著媽媽跑回去拿手電,睨向穿上軍大衣的趙有歸:“你家沒有嗎?”
“有。盛情難卻。”趙有歸笑了下,大綠袍上身,竟然不顯得臃腫,盤正條順,還挺能看。
林蘭香拿手電走來,照在趙有歸的身上,臉上綻出朵花:“真好看,還得是有歸這樣個高的人穿著才好看。”
林語晨:……媽,你過了。
趙有歸聽後放下擋光的手,含蓄地低頭笑了,似真有些不好意思。
“拿著手電,快點去吧。別讓你媽擔心。”林蘭香看著趙有歸打著手電、提著袋子出門,拍在林語晨的肩頭,“要讀書就好好讀書。有歸說得對,你能讀書也就這段時間,過了這個村,再回頭可沒這店。天下好男人多得是,不只那……桃花眼。”
林語晨不跟她叫板,一把箍住林蘭香的手臂:“媽,若我真去讀書,家裡可全靠你啦。”
“你爸還在呢,靠你這家早完了。媽我做夢都盼著你回去讀書。當初,你逃回來我就不贊成。可你哭成那樣子,要死要活的,撅起來連書都燒,我攔也攔不住。算了算了,明天我喊你爸去趟村委,讓村委出面,送你回去讀書。當初,那也不是你的錯。憑什麼呀?!”就因為咱們不是鎮上人,不是廠職工,不是有錢人嗎?
林蘭香背過身,不讓女兒看到眼淚,囫圇句,“你關門!”直接轉回屋睡覺。
林語晨深吸口沁涼的空氣,院外的村道上,遠去的燈光已經很微弱,拿著手電的那人還在快速前行。她忍不住笑了下,關上院門回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