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稱名憶舊容?(第3/3 頁)
果後,離了婚,被對方淨身出戶。
改革開放之初,那會一個在農村離了婚的女人,是沒有家的,夫家呆不得,孃家沒有地,無路可去,大姑就只能上山撿點蘑菇、採點山藥過活。
後來,跟著村裡人出去修水庫,就因為人家工地上管飯,一個女人幹著男人的活,人送綽號“拼命二娘子”,工地管事看她可憐,就把她分到廚房做幫工,幫著做飯,二三百號爺們的伙食啊,從早做到晚,就沒得停歇過。
在工地上,認識了被打成右派的主廚,主廚是省城人,剛結婚沒多久,家裡就被打成右派,他被下放到大隅縣的一個鄉村接受再教育,而其妻子在岳家的幫助下,去了北疆農墾兵團,兩人分隔數千裡,十來年早就斷了聯絡。
主廚為人低調,也有文化,會關心人,一來二去兩人都挺中意的,雙方就簡單擺了酒,在眾人見證下結了婚,兩人在一起六年,育有兩個孩子,大姑原本以為自已會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可在83年的一天,主廚的前妻找上了門。
原來當時兩人並沒有離婚就分開了,雙方都沒想到有相見之日,前妻家裡平反了,老岳父在省裡官復原職,就把女兒從北疆調了回來,並安置了工作。
分開十多年,前妻從北疆帶回了一個七歲的女兒,原來在北疆亦找了人搭夥過日子,並生下了一女,可雙方也沒有結婚證,就算有,老岳父也沒能力把新姑爺從北疆調到江南,且女兒在北疆生產時受了寒,無法再孕。
週週轉轉,不知從哪就找出了與主廚的老結婚證,這可是手續齊全的真夫妻,對方以調主廚回省城,協助主廚一家平反,並接受與大姑兩孩子,幫助兩孩子解決省城戶口等為條件,讓主廚與大姑分開,不能叫離婚,只是事實婚姻,沒有結婚證,最後大姑為了孩子,在主廚期待的眼神中同意了。
離婚後,大姑在大隅的一個飯店後廚又呆了兩年,憑著跟主廚多年學到的一點廚藝,離開了大隅,跟著老鄉去了大灣區,在一家飯館後廚一干了十多年。
一直到21世紀,她53歲那年,因高血壓、關節炎等症狀,無法再勝任後廚的高強度工作,就回了大隅老家,後來在幾個弟弟的幫助下,在自家二弟振中生活的小區,買了套二手房,與爺爺卓武邦一起生活,但節儉慣了,閒不住,出門散步時,時不時翻個垃圾桶,撿個礦泉水瓶子。
正當,卓青麟為家裡新增兩口人感到高興之時,驚訝的發現堂哥卓青龍不知何時從交河鎮回到了劍門村,站到了家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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