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剛繼承億頃農場就被害(11)(第3/4 頁)
快意識到她有些事調查的還是太淺了。緊接著當然就是趕緊先關了維權群,轉而開始詳細查詢萬水源集團的股權構成,查詢那個所謂的張萬水具體的身份資訊啥的。
然後臉色變得格外難看。
這個萬水源集團根本就是張家控股的一個水飲集團,張萬水是張家十八脈旁支當中,排行老四的四族老小兒子。
當然了,那是過去。
現在他們這一脈成了張家主脈。
要說這一切,包括原身的身世,父母雙亡之類事宜跟他們丁點關係沒有。
打死丁水,丁水都不信。
之後丁水又查了很多在網路上公開能夠查到的資訊,並且重新翻看了下之前的一些評論,乃至萬水源集團以前涉及到的一些案子,最終得出一個結論。
就是整個小鎮的消失,很可能與原身有著密切關係,抽取地下水過量應該只是個幌子,只是讓小鎮消失的藉口。
核心目的大機率是為了銷燬線索。
銷燬原身養父母的一切線索。
“雖然這件事實際上也不能怪到原身身上,但是如果不幫小鎮居民尋回公道,感覺有點良心難安,畢竟他們確實是遭受原身連累才導致損失這麼大的。
決定了,出錢幫他們打官司。
深究此事,抓住這件事不斷順藤摸瓜,追查真相,說不定能有些收穫!”
內心掙扎許久後,丁水最終還是決定出手幫忙,就以這案子為突破口,幫小鎮居民討回公道,索要賠償的同時。
最好能再調查出些隱秘資訊。
弄清楚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幹。
究竟想掩蓋些什麼?
緊接著丁水便重新開啟維權群,先跟群主私聯,索要管理員許可權,緊接著便以管理員許可權,花錢購買了個會員並開通視訊會議。跟維權群裡的所有人大概訴說了一下自身的經歷,就主打一個交心坦誠,表示自己懷疑小鎮被毀很可能與自己和自己養父母的身份有關係。
張家是為了遮掩這些秘密。
才做了這件事。
自己願意出錢幫忙打官司,只是需要大家的配合,最後丁水甚至保證了:
“請大家放心,這次集體訴訟的所有訴訟費,包括過程可能需要花費的錢全部都由我一力承擔,如果成功,那麼我也是一分錢不拿,該多少就是多少。
全部按比例賠付給你們。”
“我想大家應該也諮詢過律師,只要能出得起律師費,也就是請得起能與萬水源集團法務部門相抗衡的律師事務所,這個案子咱們是必贏的,只是他們具體能夠賠付多少,目前還不能確定。
為了讓大家利益最大化,儘量減少各家損失,接下來,還麻煩大家聯絡整個小鎮居民,把所有人都拉到一個群。
然後按律師要求收集證據。
又或者整理各家的損失等等。”
維權群裡眾人雖然很詫異,但隨著時間推移,還是很快接受了此事,同時只有少部分人對丁水有些不滿,覺得是她和她養父母害了整個小鎮,害他們損失慘重。但大絕大多數人三觀還是正常的,知道這件事真怨不到丁水的頭上。
還是萬水源集團不是個東西,張家人不是個東西,丁水本身也是受害者。
要不是出生時遭遇了波折。
人在張家日子過得指不定有多好。
之後當然就是維權群裡的人不斷聯絡自己的親朋好友,最重要的是,原來那個小鎮上的那些親朋好友。告知他們相關情況的同時,順帶把他們全部都拉到了丁水所在的那個維權群。沒過多久群裡人數就超過了十萬,也是幸好丁水買了會員,不然非會員拉不了這麼多。
小鎮常住居民也就十萬多一點,所以哪怕沒有全都拉進來,大部分應該都進來了,要是按家庭計算的,人更全。
十萬多人的群啊,想也知道這個群會有多亂,資訊多的根本就看不過來。
要是智慧腕錶的效能差點。
說不定當時就得卡宕機。
最後丁水只能先搞了個全員禁言。
緊接著便開始走流程,就是擬定一份委託書讓所有人簽名,然後丁水拿著這份委託書去找律師事務所。至於其他的流程,丁水也不清楚,回頭找到律師事務所讓他們處理唄。要不是擔心十萬人簽名,哪怕是電子簽名也會耽誤很長時間,簽名也可以等找到事務所再說。
在大家或忙著簽名的同時,丁水已經再次聯絡上了蘇律師。雖然上一個案子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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