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二十年前的往事(第3/3 頁)
拿起了裡面的資料看了起來。
看完之後,莊寒對於這件事大概有了瞭解。
這件事還要從二十多年前開始說起。
九十年代末,國內掀起了出國留學的熱潮。
姜鴿當時也是出國留學的一員。他的父親是滇南省的一名玉石商販,家境比較殷實,她的母親則是馬來的華僑。
姜鴿留學的國家是扶桑國,在扶桑國她認識了劉星星,也就是田爽的母親。當時的劉星星還沒有結婚。
異國他鄉,二人又在同一間宿舍,很快便結下深厚的友誼。她們彼此之間也視對方為閨蜜。
可閨蜜就是拿來坑的。
後來,在扶桑國劉星星認識了她的前任男友陳風。剛戀愛的時候,男女都會衝昏頭腦,為了和陳風在一起,劉星星搬了出去和陳風住在一起。
可住在一起之後,二人巨大的性格差異讓劉星星覺得二人不適合在一起,陳風的人格有缺陷,對人有著極強的控制慾和暴力傾向。她隨後便向陳風提出了分手,也搬離二人租住的小屋。
陳風當然不會同意分手,經常過去纏著劉星星。
劉星星不堪其擾,多次搬家,可每次搬家之後不久,陳風總能找到她的蹤跡過來糾纏不休。
為了躲避陳風,劉星星想到了自己閨蜜姜鴿,她給姜鴿打電話想要過去暫住幾天,姜鴿欣然同意。
劉星星乘坐地鐵前往姜鴿的公寓,當時已經是夜晚,姜鴿在地鐵站她接到了劉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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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地鐵站到她的屋子不過幾百米的路程,這便是姜鴿最後的時光。
二人一路上攀談,殊不知她們的身後有一道人影一直未隨她們。那人便是陳風,早在劉星星上地鐵的時候,陳風就在她的身後一直跟蹤她。
就在她們快要到達公寓的時候,陳風持刀現身想要逼迫劉星星和她複合。
為了姐妹,姜鴿自然挺身而出和她對質,在對峙的過程中,陳風情緒激動,持刀捅傷劉星星。
劉星星站在門外呼救,屋內的姜鴿一直鎖著門沒有出來。
怒火攻心的陳風,最後將一隨身攜帶的白酒淋在了劉星星的身上,用打火機點燃酒精,活活的把她燒死。
幾天後,兇手陳風被捕,扶桑國的法院判處了他二十年監禁。在扶桑國,這件事便告一段落。可這件事情的引發者,劉星星一直逍遙法外沒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姜鴿的母親知道這件事之後,一直把女兒的死歸咎於劉星星,如果她的女兒不管這件事,如果當時劉星星開了門,後面的結局可能都會完全不一樣。她不斷的去公安局報案,去法院訴訟,全都被一一駁回。畢竟,人不是劉星星殺的,當時不開門也有緊急避險的思慮,所以便沒有立案。
她也找到有關部門投訴,可是卻沒有得到任何回覆,甚至還被人暗中警告。姜鴿的父親也在去京城上訪的途中出現車禍意外死亡,她一人孤立無援,後來便銷聲匿跡。
莊寒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也是緊緊鎖著眉頭。
這件事於禮法不合,如果在古代,劉星星這種不講義氣之人必死無疑。可現代社會的法律規定,她沒有多大罪過。
按常理來說,她們母女把這件事的罪魁禍首當做劉星星也在情理之中。甚至,莊寒都覺得劉星星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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