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馴養(第1/2 頁)
如果換做男人們在場,他們會更加關心成年猞猁因何而死,屍體是否還有利用價值,女人們的注意力則被毛絨絨的幼崽吸引,撫摸它們柔順溫熱的毛髮,愛不釋手。
“可憐的小傢伙……”瓊花說,“沒有媽媽它們肯定活不了了。”
“聽阿媽說,猞猁肉是酸的,不好吃。”
“而且它們瘦得只剩皮包骨了,也沒什麼肉可吃。”
“要不帶回去養著吧?”有人提議,“就像養兔子和養竹鼠一樣。”
當食物充足的時候,男人們會活捉一些野兔和竹鼠回來圈養,並非真正意義上的馴養,而是一種特殊的食物保鮮技術,用作冬天的儲備糧。冬日漫長,不能光靠熏製的肉乾,偶爾也要吃點新鮮肉食,打打牙祭。
蘭花知道女人們心軟,她也憐憫這三小隻,但她的頭腦很清醒,正色說:“猞猁是吃肉的。”
雖說部落現在不缺肉食,但也沒有充裕到可以用肉食飼餵野獸的地步,何況猞猁肉並不好吃,養大了有什麼用?
林鬱說:“我們可以用肉湯和內臟餵它們,等它們長大一些,就放它們自己去覓食。儲藏在洞穴裡的穀物和堅果,經常被老鼠啃食吧?猞猁是捕捉老鼠的好手,養在洞裡可以保護我們的食物不被偷吃。”
原始語言裡的老鼠泛指小型的齧齒動物,以鼠科動物為主,並非後世那個人人喊打的老鼠。
老鼠是食物的一大威脅,也是各種病毒的攜帶者和傳播者,人類與之纏鬥了數十萬年,雙方都在進化,至今仍未分出勝負。
最早馴養貓也是為了對付這些鼠輩。
不過單純為了除鼠而飼養猞猁,實在是有點大材小用,成年的猞猁完全可以協助狩獵。
盛唐時期的貴族圈子裡就有馴養猞猁的風氣,當貴族們騎馬出遊或捕獵時,猞猁會和人一起坐在馬背上,招搖過市,十分氣派。
林鬱心裡這樣想著,但沒有說出口,族人們對於馴化野獸為己所用沒有概念,這種事說出來她們不會相信,只有親眼見到了,才會發自內心地接受。
紅花笑道:“看來林是很喜歡這幾隻幼崽了,瞧她抱得多緊!”
蘭花也露出溫和的笑容。
難得見林有特別喜歡的東西,而且她說得沒錯,洞穴裡鼠患嚴重,每年儲備著用於過冬的食物,至少要被那些畜生糟蹋一半,若小猞猁有捉鼠驅蟲的本領,倒是幫了大忙。
再不濟,也可以隨時宰了飽餐一頓。
想到這,她便點頭應允:“行吧,帶回去再說。”
……
狩獵的隊伍是最後回到洞穴的。
歸來第一件事就是檢視陶器燒製得如何了。
孩子們嚴格按照他的要求在陶窯頂部覆蓋了木板,不許任何人觸碰。
直到張天回來,木板仍然蓋著,有淡淡的煙氣從縫隙間溢位,走之前堆積成山的木柴,如今已化作一地的灰燼。
他摸了摸窯室的外表面,觸感溫熱,冷卻得差不多了。
略有些忐忑地掀開木板,悶在窯裡的熱氣混雜著濃烈的煙味撲面而來。
他拿手扇了扇,看著窯室裡被燒成橘紅色的陶器和磚塊,心立刻放下一半。
用指關節敲了敲陶罐底部,發出清亮如鐘磬的聲響。
張天咧嘴而笑,他知道,發出這種聲音就代表陶器沒有開裂。
將兩口鍋、四個罐子和八隻碗取出,僅有兩個碗燒出裂痕,應該是捏泥不均導致的。
剩下的陶器全部完好無損,色澤均勻,陶身雖然沒有掛釉,卻也足夠光滑,和之前從河底釣起來的陶土碎片比,也就領先了幾千年吧。
他露出滿意的笑容,卻忽然覺得少了點什麼。
舉目四望,洞穴外的空地上昏暗清冷,只有山風不知疲憊地呼嘯著,林間枝葉簌簌抖動,時而有棲鳥驚起,啼叫一聲,更襯出秋夜的寂寥。
他驀然驚覺:今天竟然沒有觀眾!
怪不得覺得少了點什麼,原來是少了族人們的震驚和彩虹屁。
他感到奇怪,他在外面晃悠這麼久了,梟竟然不出來觀察情況,林大廚口口聲聲說要大展身手,竟然也不出來關心一下炊具的成色。
“陶器燒好了!”
張天朝洞穴裡大喊。
他滿以為族人們會爭先恐後跑出來觀摩新鮮事物,結果卻只等到林鬱的一句:“燒得怎麼樣?拿進來我看看!”
“……”
“我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