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急不得(第3/4 頁)
,有更要的辦法?”
見劉禪把竹簡遞過來,三臣是每一個上前接的,不為別的,就是他們有自知之明,皇帝已經足夠聰慧了,他都搞不明白,他們又能強多少。
書,皇帝還是自己看吧!但他們三都是有各自的事的。比如李嚴操辦的科考,與去歲不同,招考的範圍要面向天下,且透過蜀商將訊息傳遍魏吳二國。
一些在兩國鬱郁不得志的才俊,也背井離鄉,千里迢迢的來到成都。朝廷去年建的“禮賢館”根本就住不下,建又來不及,陛下又不準慢待,他這著急啊!
蔣琬呢,負責南征的軍需供給,他倒是不缺錢糧,但丞相發來軍令,讓他一個半月內,造箭五十萬支。工部負責匠作,他去問了董允,以工部現今的產量,根本就完不成。
廖立負責臺諫,他手裡的是一些不法案件的情況,陛下有旨,凡勾決之案,法司要複審三遍,再請批紅。算這次,他都來了三次了,陛下就是不肯批紅。
“好好好,咱們一個一個來,好不好!”
李嚴沒合適的地方案子士子,這簡單啊,把他在城外的行宮,打掃出幾個院子來,不就解決了嗎?如此,還能讓天下士子,看到季漢禮賢的誠意。
蔣琬說前線要箭矢,軍需是大事,這可馬虎不得。工部造不出了這麼多箭矢,可備用的箭頭還有不少,組織人手,集中生產箭頭,湊夠五十萬,不是問題吧!
至於說,箭桿,不就是木棍嗎?把這個活計,交給成都的百姓,讓老老小小都上陣,一根箭桿兩文錢,相信用不了一個月,就能湊齊了。
再發散一下思維,把軍服、帳篷等活計也交給成都的女人們,縫縫補補,她們最擅長了。成本低、效率還快,為什麼不做呢?
二臣聞言,如蒙大赦,對劉禪行了一禮,便疾步出殿,去辦自己的差事了。
而廖立所奏之事,劉禪考慮了良久,不是他尊重臣工們的辛苦,更不是心慈手軟,而是覺得就這麼殺了實在可惜。
“刑部、御史臺複核的斬立決人數,足足有三百八十六人。公淵,你告訴朕,這麼多人養到大,要耗多少錢糧和時間。”
人口,是立國之本。一年三百八,十年就三千八,二十年,三十年呢?再加上他們繁衍生息,三十年時間,足夠再養出兩代人來。
殺人容易,勾一筆就行,可這麼幹,對於地狹民少,又要爭奪天下的季漢,是極為不利的!
恩,廖立也知道皇帝的意思,可國家司法制度,是約束民眾守法的依據。如果,按陛下說的,因為體恤民力,而寬縱那些殺人越貨、為非作歹之輩,那朝廷的威嚴何在,民眾又如何信服呢?
廖立更清楚陛下想如何解決此事,無非是懲處罪大惡極者,其餘人等效仿曹操虎豹騎制度,單獨編成一軍,一支由囚犯組織的軍隊。
“陛下自幼隨丞相讀書,文華經典爛熟於胸,可知章邯發驪山刑徒之事。”
二世二年,陳勝派遣的周文等將領到達戲水,有幾十萬軍隊,秦廷震動。則派章邯將驪山數十萬刑徒整編成軍迎擊叛軍。此舉是解決暫時的問題,擊敗了周文,為秦廷贏得了一定喘息的時間。
鉅鹿一戰是怎麼說:項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燒廬舍,持三日糧,以示士卒必死,無一還心。於是至則圍王離,與秦軍遇,九戰,大破之,章邯引兵卻。
諸侯兵乃敢進擊秦軍,遂殺蘇角,虜王離;涉間不降,自燒殺。......盜賊都是沒骨氣的,他們本就不是忠義之人,將國家命運交給這樣的人,能不落敗嗎?
他們以為到了新安,加入楚軍依然可以混飯吃,可項羽卻命人,連夜在把二十餘萬秦軍坑殺在城南。古日如此,可見降賊不可信。
今陛下欲赦免賊囚,把他們編練成軍,將來誰能保證,不走章邯的老路?至於說虎豹騎,曹孟德是有運氣,陛下敢保證自己也有這樣的運氣嗎?
況且,赦免他們,難免百姓不服,朝廷的顏面,律法的威嚴都將掃地,會不會有更多人的為了一己私利而鋌而走險呢,反正都不用償命。
比起,日益增多的案件,越來越多的被害者,比起得到的囚犯軍隊,是不是失去的更多呢?
“陛下可能是聽說了,有些人覺得判得太重,他們犯的罪罪不至死,所以不服。那臣倒是要問一句,他們問過那些被害者,服不服了嗎?”
“臣聞治國者,必以奉法為重。法若不行,何以服人?”
廖立要表達的意思很簡單,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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