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希望(第2/3 頁)
沒有用!”說著,他拿出手機,翻了起來。
許明之回頭與餘光對視了一眼,餘光會意,走了過來。
吳文強很快就找出了他想給許明之他們看的那幾張照片。
是幾張風景照,乍看過去,並沒有什麼特殊。
山,水,竹林,這在月湖市周圍,比比皆是。
許明之不解地看向吳文強,不太明白他給他看這些是什麼意思。吳文強大概看出了他的疑惑,解釋道:“我妹妹有個qq號,她喜歡拍一些照片傳在那個qq的空間裡。這幾張照片,是她最後上傳的東西。”
許明之聽得這話,表情不由嚴肅了起來。
“你妹妹這個qq號是多少?”他問。
吳文強立馬報出了一串數字,很明顯,他早就把這個qq號給背出來了。許明之一邊記,一邊示意何煜去電腦上查。
何煜動作很快,不到十秒,這個名為‘寂蘭’的qq號就被找了出來。只是當何煜想進入她的空間檢視的時候,卻發現這個qq的空間是鎖住的,只有回答對了對方設定的問題才能進去。
問題倒是不刁鑽。
我最愛吃的東西是什麼?
何煜看向吳文強,吳文強回答:“米飯,她從小就不愛吃米飯。”
何煜愣了愣後,輸入了答案,果然正確。
吳文強在那裡喃喃著:“她一直都這樣,說話喜歡說反話,尤其是吵架的時候。”說著,他苦笑了一下。
順利進入空間後,許明之和餘光都站到了何煜身後。
空間裡最後一條說說,就是吳文強剛給他們看的那幾張照片,沒有配文,發表時間是13年的7月16號,下午兩點三十七分。
上一條說說,是7月12號的早上,拍的一張早飯的照片。似乎是在某個早餐店,一碗豆漿,和一疊子生煎。
再往前是7月8號的晚上,路燈下,一個孤零零的影子。
正如吳文強所說,在這之前,她基本每隔五六天就會往上發一兩張照片,就算沒有照片,也會有文字。
而7月16號之後,就再也沒了。
如無意外地話,這之後,她應該就遇害了。
許明之讓何煜把這個qq號發給技術科,讓他們立馬對吳蘭蘭最後發的那幾張照片進行分析,看看能不能找出拍照的位置。
如果能找出來,說不定就能找到些許線索。
不過,許明之被打擊得次數多了,已經不敢抱太大希望了。而且,有一點,許明之想不明白。以張學義的謹慎,難道他就沒發現吳蘭蘭有這樣一個qq號?就算吳蘭蘭生前的時候,他不知道。但吳蘭蘭死後,他肯定會檢查對方的手機,難道吳蘭蘭手機上沒有這個qq的登入記錄?
這多少是有些奇怪的。
可偏偏,就是這奇怪之處,卻讓他們在絕處逢生。
下午三點多的時候,技術科終於傳來了好訊息。
他們找到了照片裡的地方,竟就離那蘆莊水庫不遠。只不過,那位置不在蘆莊水庫大壩那邊,而是在水庫的另一頭。
這一回,許明之不急了。
案情進展到這個時候,急也沒用了。
說句難聽的,這案子以目前這個情況,最終能不能破,就只能看他們運氣如何了!
許明之先聯絡了蘆水鎮派出所,蘆莊水庫是他們的管轄範圍,水庫周邊的情況他們要更清楚,排查起來也會效率更高。
下午五點三十七分的時候,蘆水鎮派出所來了訊息。
他們在許明之提供的位置附近,找到了一個小院子。
院子的原主人是附近村裡的一戶人家,五六年前租給了一個年輕人。年輕人長什麼樣他們已經不記得了,只知道是個男的,還挺大方的。不過,院子在租出去之前不是個院子,就只有一間大開間的平房,還有些破舊。這房子原本是他們修繕給看林員住的,後來附近的山他們的承包期到了,這山還給了鎮上後,就沒再承包出去,這房子也就空下來了。正好有人租,他們就租出去了。當時那年輕人一次性付了十年的房租,還讓他們幫忙把房子稍微修繕一下,再加個圍牆,為此那年輕人除了工錢料錢之外,還多給了五百塊的辛苦費。後來這幾年,他們也沒特地去看過,只有幾次路過的時候,順便去望了一眼,但都沒見到過人。
房子裡面是什麼情況,他們沒進去看。不過,院子裡很荒,雜草估計都有半人高了,連條路都沒有,應該是很久沒人去過了。但他們注意到,那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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