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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條件(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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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嬌嬌的案件資料早已歸檔,如今他們要想重新調查,又不能讓黃局知道,檔案室那邊的資料就不能動。

好在,金嬌嬌當初的案子線索並不多,時間也才過去了一個月,三個人你想想,我想想,也能湊出個大概來。

許明之拿了一張紙,把三人能想起來的東西都寫了下來。寫完後再一看,許明之不禁苦笑起來。

也難怪當時黃局要懷疑他過於偏執了,從目前紙上的線索來看,雖然金嬌嬌的死確實存疑,可確實也沒線索可以證實是他殺。

當然,現在不一樣了。

金嬌嬌的手機被人在三條弄找到,而手機被人撿走之前,正好金嬌嬌的哥哥金小武在三條弄住過一晚。

這就不只是巧合二字能解釋得了的。

許明之抬頭問老王和何煜:“我記得當時有查過金小武的行蹤,金嬌嬌死亡的時候,他確實是在三洋,對嗎?”

何煜先點了頭:“是的,他打工的工廠那邊當時我們打電話去問了,那幾天他確實是在上班的。而且,我記得金嬌嬌出事那天晚上,他上的還是夜班。”

這麼說,金小武就不存在動手的可能了。

不過,金小武的嫌疑在許明之眼中本來就不大,倒不是因為兄妹親情什麼的,而是因為金嬌嬌這一家子都拿金嬌嬌當搖錢樹,他們是捨不得把這搖錢樹給弄沒了的。

可既然金小武當時不在月湖,那金嬌嬌的手機出現在他手裡,就只有一種可能,就是有人把手機給了金小武。

金嬌嬌從死亡到被人發現,中間隔了四五天時間,所以很難確定她的手機是被人撿走後立馬關了機,還是之後沒電了才關機的。

這一點關係到金嬌嬌的手機是怎麼到的金小武手中。

不過,從金小武之後拿到那麼多錢的事來看,手機多半是被兇手撿走的,然後兇手這邊為了掩蓋這件事,拿錢買金嬌嬌家屬息事寧人,甚至不惜冒著暴露身份的風險。

這說明什麼?

這說明,對方很怕警方查下去。

能輕鬆拿出那麼多錢,又這麼怕警方查下去……

許明之首先想到的就是那個月湖市名人,成功企業家——方可輝。

百來萬的錢,對他來說,不過九牛一毛。而且,他的殺人動機也不缺。

一個立著愛家人設的成功企業家,要是和一個被培養成瘦馬的小姑娘扯到了一起,那對於方可輝的形象來說,將會是毀滅性打擊,甚至連他的公司股價都會受到很大影響。

所以,他必須得壓下這件事。

怎麼壓呢?

金嬌嬌的父母哥哥都貪錢,而他最不缺的就是錢。

至於,怎麼給的這筆錢……許明之又想到了當時調查過的一個女人,他還記得好像是叫胡玥。

華州人,在華州一家KtV上班。

華州和許陽,隔著十萬八千里,胡玥和金大勇是八竿子都打不著的關係,怎麼就那麼湊巧地就在金大勇他們鬧著要結案的前一天晚上聯絡到了一起呢?

一句打錯了,就能解釋所有疑惑嗎?

自然是不能的!

看來,這個胡玥值得查一查。

這麼一通理下來後,思路一下子就清晰了不少。

許明之恨不得立馬就去華州,將這個胡玥找出來。

不過,眼下最要緊的還是要先把金大勇那邊搞定。只有此案重啟調查了,他現在的這些懷疑才能一一去求證。

許明之讓何煜和老王先去做準備,等他們走後,他給餘光打了個電話。只是,電話沒人接。

許明之想到之前從西山茶莊走的時候餘光的態度,覺著他有可能是故意不接的。於是,想了想後,給餘光發了個微信:“金大勇那邊需要一個完全不會和我們聯絡到一起的人去接觸,你有沒有合適的人選推薦?”

發出去的資訊,猶如石沉大海。

許明之等了很久也沒見迴音,只好作罷。

其實,人他倒是不缺。他工作這麼多年,各路人馬,都認識一些。但這件事,須得能信任的人才能去做,否則的話就是自己往別人手裡塞把柄。

他認識的那些人中,合適做這件事的,又能互相信任的,卻沒有。

但餘光有一個。

那就是王永明。

以王永明跟餘光的關係,哪怕讓他替餘光去坐牢,恐怕他都不會有二話。而且,王永明圓滑聰明,對付金大勇這種人很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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