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史記張丞相列傳(第2/3 頁)
以比定律令。若百工,天下作程品。至於為丞相,卒就之,故漢家言律歷者,本之張蒼。蒼本好書,無所不觀,無所不通,而尤善律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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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蒼德王陵。王陵者,安國侯也。及蒼貴,常父事王陵。陵死後,蒼為丞相,洗沐,常先朝陵夫人上食,然後敢歸家。
蒼為丞相十餘年,魯人公孫臣上書言漢土德時,其符有黃龍當見。詔下其議張蒼,張蒼以為非是,罷之。其後黃龍見成紀,於是文帝召公孫臣以為博士,草土德之歷制度,更元年。張丞相由此自絀,謝病稱老。蒼任人為中候,大為奸利,上以讓蒼,蒼遂病免。蒼為丞相十五歲而免。孝景前五年,蒼卒,諡為文侯。子康侯代,八年卒。子類代為侯,八年,坐臨諸侯喪後就位不敬,國除。
初,張蒼父長不滿五尺,及生蒼,蒼長八尺餘,為侯、丞相。蒼子復長。及孫類,長六尺餘,坐法失侯。蒼之免相後,老,口中無齒,食乳,女子為乳母。妻妾以百數,嘗孕者不復幸。蒼年百有餘歲而卒。
申屠丞相嘉者,梁人,以材官蹶張從高帝擊項籍,遷為隊率。從擊黥布軍,為都尉。孝惠時,為淮陽守。孝文帝元年,舉故吏士二千石從高皇帝者,悉以為關內侯,食邑二十四人,而申屠嘉食邑五百戶。張蒼已為丞相,嘉遷為御史大夫。張蒼免相,孝文帝欲用皇后弟竇廣國為丞相,曰:“恐天下以吾私廣國。”廣國賢有行,故欲相之,念久之不可,而高帝時大臣又皆多死,餘見無可者,乃以御史大夫嘉為丞相,因故邑封為故安侯。
嘉為人廉直,門不受私謁。是時太中大夫鄧通方隆愛幸,賞賜累鉅萬。文帝嘗燕飲通家,其寵如是。是時丞相入朝,而通居上傍,有怠慢之禮。丞相奏事畢,因言曰:“陛下愛幸臣,則富貴之;至於朝廷之禮,不可以不肅!”上曰:“君勿言,吾私之。”罷朝坐府中,嘉為檄召鄧通詣丞相府,不來,且斬通。通恐,入言文帝。文帝曰:“汝第往,吾今使人召若。”通至丞相府,免冠,徒跣,頓首謝。嘉坐自如,故不為禮,責曰:“夫朝廷者,高皇帝之朝廷也。通小臣,戲殿上,大不敬,當斬。吏今行斬之!”通頓首,首盡出血,不解。文帝度丞相已困通,使使者持節召通,而謝丞相曰:“此吾弄臣,君釋之。”鄧通既至,為文帝泣曰:“丞相幾殺臣。”
嘉為丞相五歲,孝文帝崩,孝景帝即位。二年,晁錯為內史,貴幸用事,諸法令多所請變更,議以謫罰侵削諸侯。而丞相嘉自絀所言不用,疾錯。錯為內史,門東出,不便,更穿一門南出。南出者,太上皇廟堧垣。嘉聞之,欲因此以法錯擅穿宗廟垣為門,奏請誅錯。錯客有語錯,錯恐,夜入宮上謁,自歸景帝。至朝,丞相奏請誅內史錯。景帝曰:“錯所穿非真廟垣,乃外堧垣,故他官居其中,且又我使為之,錯無罪。”罷朝,嘉謂長史曰:“吾悔不先斬錯,乃先請之,為錯所賣。”至舍,因歐血而死。諡為節侯。子共侯蔑代,三年卒。子侯去病代,三十一年卒。子侯臾代,六歲,坐為九江太守受故官送有罪,國除。
自申屠嘉死之後,景帝時開封侯陶青、桃侯劉舍為丞相。及今上時,柏至侯許昌、平棘侯薛澤、武強侯莊青翟、高陵侯趙周等為丞相。皆以列侯繼嗣,娖娖廉謹,為丞相備員而已,無所能發明功名有著於當世者。
太史公曰:“張蒼文學律歷,為漢名相,而絀賈生、公孫臣等言正朔服色事而不遵,明用秦之顓頊歷,何哉?周昌,木強人也。任敖以舊德用。申屠嘉可謂剛毅守節矣,然無術學,殆與蕭、曹、陳平異矣。
孝武時丞相多甚,不記,莫錄其行起居狀略,且紀徵和以來。
有車丞相,長陵人也。卒而有韋丞相代。韋丞相賢者,魯人也。以讀書術為吏,至大鴻臚。有相工相之,當至丞相。有男四人,使相工相之,至第二子,其名玄成。相工曰:“此子貴,當封。”韋丞相言曰:“我即為丞相,有長子,是安從得之?”後竟為丞相,病死,而長子有罪論,不得嗣,而立玄成。玄成時佯狂,不肯立,竟立之,有讓國之名。後坐騎至廟,不敬,有詔奪爵一級,為關內侯,失列侯,得食其故國邑。韋丞相卒,有魏丞相代。
魏丞相相者,濟陰人也。以文吏至丞相。其人好武,皆令諸吏帶劍,帶劍前奏事。或有不帶劍者,當入奏事,至乃借劍而敢入奏事。其時京兆尹趙君,丞相奏以免罪,使人執魏丞相,欲求脫罪而不聽。復使人脅恐魏丞相,以夫人賊殺待婢事而私獨奏請驗之,發吏卒至丞相舍,捕奴婢笞擊問之,實不以兵刃殺也。而丞相司直繁君奏京兆尹趙君迫脅丞相,誣以夫人賊殺婢,發吏卒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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