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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 2 章(第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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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茵是身穿。

十九年前的雨夜,雷聲轟鳴,一道閃電從天際劈下,恰好劈到了林茵家外老化裸露還沒有來得及修理的電線上。好巧不巧,當時身為娛樂記者的她忙到飛起,凌晨兩點被上司一個電話吵醒,坐在電腦前,睡眼惺忪地寫通稿,邊寫邊罵這名剛被曝有多個嫂子的八爪魚頂流。早不出事晚不出事,偏偏挑這大半夜出事,真不給她們娛記活路。

雷電就順著電線,一路劈里啪啦,爆破了電腦,也讓林茵這個倒黴鬼被電得身心昇華,直接就給幹到了這個男頻龍傲天爽文的世界裡。

或許是老天看林茵死得可憐,竟沒有收去她的記憶。剛入修仙界,便在襁褓之中被閒清山商陸長老抱入門派當中。起初,林茵是沒意識到這是本小說的。她沒什麼修道天賦,門派中也不可能指望她成才,便把她丟給了外門的灑掃弟子照顧。

日復一日,在閒清山這座靈氣充溢的仙山上長大,林茵只覺得身體疏朗康健,精神愉悅。不用996,不要應對人前一套人後一套的娛樂圈,不用凌晨兩點被上司從被窩中趕出來。重來一次,林茵活得十分自在。

直到林茵六歲那年,劍宗蕭池睿從極北苦寒之地抱回來一個孩子,養在自己膝下。那幼童頸上帶一玉佩,呈梅花狀,上刻小篆“凌”字。劍宗便以其為姓,為其取名為翊。

此子便是凌翊。

一個極其典型的龍傲天爽文《萬世劍神》的主角。

他四歲拜於劍宗名下,十六歲便鏖戰聖獸門眾弟子大獲全勝,揚名天下。

攬芳閣比武,他一舉奪魁;

萬鏡會詭案,他三日擒賊;

群玉樓圍困,他單槍匹馬殺出重圍;

風靈秀冤死,他血染不器萬里正名;

……

當然,與精妙絕倫的情節相媲美的是男主充盈的後宮團,攬芳閣少閣主江芳吟,聽海潮郡守邱禾暮,群玉樓仙子沈世嘉,藥王谷聖女風憐...個個都是名號響噹噹的絕世美女。

主角團和幫派都跟記憶中逐漸重合,林茵也意識到自己是來到了一本龍傲天爽文中。

不過林茵對此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感受,且不說她現在就是個跟在灑掃弟子身邊的孩童,就說那小說。那原著不過寥寥幾萬字,十幾章,剛寫到攬芳閣比武就不再動筆。原因是那作者中了千萬彩票,直接當天就撂挑子不幹了。就連這故事大綱,都是她好奇,天天評論區問詢,把作者感動了才發出來的。

早知道會穿到這本龍傲天爽文中,林茵她每天就是求也要求作者更文。

既是如此,林茵也就只想在靈氣濃郁的閒清山上當掃地師傅,跟在男主的門派,抱著男主的大腿,一輩子穩穩的幸福。

這日子平和如水般一直過下去,倒也不失為一樁美事。

只是沒想到,在林茵十歲那年,照顧她的灑掃弟子去如廁,而她就拿著自己的小掃把在內門牆外的合歡樹下打掃時,遇見了——

凌翊。

本爽文的龍傲天主角。

一個從狗洞處爬出的龍傲天。

微風拂過,高聳的合歡花樹上搖落片片熱烈似火的扇狀的合歡花葉。

花開靡豔,灼灼其華。

林茵也被這亂花迷了眼,更迷了心智。

龍傲天?狗洞???

林茵瞠目結舌,匪夷所思。

不是,作者,你也沒說你這龍傲天屬狗的吧。

一旁的龍傲天在第一次見她怔愣片刻後,便屁顛顛地圍在她的身旁,笑嘻嘻的,一點都沒有爬狗洞該有的慚愧。

女孩子發育的早,那時候的凌翊才八歲,還沒有她高,大概到她肩膀左右。穿著的衣服也在爬狗洞時被蹭的破破爛爛的,白淨的小臉上沾了不少灰,鼻尖灰痕尤其厚,像個好脾氣的小花貓。林茵俯身給他擦灰,力氣重了也不說拒絕,只是擦完後白淨的笑臉被蹭紅不少。

林茵強裝起兇悍的樣子問他,為什麼要爬狗洞,不覺得這樣很丟臉嗎?

凌翊說,內院的牆很高,他現在個子太矮,爬不過去。可他想爹孃了,想出去看看。師父不許,守門的弟子也不給他過,他就只能鑽這個狗洞,這是他在內院唯一找到的可以出去的口子。

門派外十分兇險,林茵不放心凌翊獨自離去,可她又勸不動這個執拗性子的小龍傲天。無奈之下,只好與凌翊約法三章,等凌翊長大後能夠保護林茵的話,林茵便跟凌翊一起去看爹孃。

這次,凌翊終於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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