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添枝加葉(第3/4 頁)
如果再哭鬧就殺了她。此時不管林茜怎樣哭鬧也毫無作用,只有乖乖聽話,任由嘉廉擺佈了。
次日,嘉廉領著林茜坐著馬車繼續往西奔去。原來他害怕林壹梅的勢力,不是說林壹梅在廉州府找個人很容易,就算在全國或者更遠的地方找人也很容易,這個意識嘉廉是很清楚的,那麼他必須往更遠的地方奔去了。
酉時到了防城巡檢司。但嘉廉不敢找客棧住店,而是繼續“落慌而逃”往西奔去。子夜到了防城各族自治縣,接著奔去,很快到了茫施路。此時的嘉廉好像鬆了口氣,但天亮之後又慌忙繼續趕路,於海河縣把林茜賣一箇中年人,之後,林茜被展轉多處,也被人販子多次轉賣,最後被賣到暹羅程逸府附近,十六歲結婚,十七歲生子,之後接連生七個兒子,三個女兒。
由於從小遭到販賣,並且不知道身在何處,有苦不知道向誰訴,這樣的遭遇造成林茜有滿腔怒火,漸漸轉仇恨。但日月流逝,逐年兒女增多,怒火也漸漸冷卻了,但她從未忘記父母親的恩德,也從未忘記嘉廉這個壞蛋,可是林茜無法回去,或許她根本就不知外家在哪裡了,不過,像她這樣被販賣的女人多的是,甚至有許多男孩子也被販賣到這裡,男孩子多數被買來做奴僕,幾乎沒有被買回去佬兒子,有這麼多小孩子賣到這裡林茜就有“共同”語言了,不過,這樣的共同語言僅限於生幾個兒女的女人,或者是老女人,男孩子不是被打死就是不可以離開主人的,否則就亂棍打死,女孩子如果逃跑也會被活活打死,因為你“絕了他人的香火,或者跟別人裡應外合逃走”,甚至說“通敵賣國”,破壞他人的婚姻!林茜口快心直,見事說事,見話說話,無話不說,這樣的女人多數遭別人厭惡,尤其是添油加醋、搬弄是非的女人更令人痛恨。但林茜不管說什麼話也沒有人厭惡,甚至很多人都愛聽她說話。可是,有的人不管是說話還是問話都確實令人厭惡,所以,說話要有條有理,不可以胡編亂說,做什麼事情也是要理由,更要有正義感,不然,必然遭到世人厭惡和排斥,說故事跟說別人的閒話不一樣,前者可以添油加醋胡編濫造,後者必須根據事實,不要譁眾取寵,如果為了效果胡說八道,必然遭反罵和報復,是的,不管對當事人有多大偏見,甚至怨恨也不能添枝加葉,一定要實事求是,不然就要付出代價,甚至招來殺身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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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林茜為人公平,心地善良,有正義感,路見不平,挺身而出,每當她一出現說話事情都得平息,或者事情暫時緩解緊張局面。當然,她畢竟是一個女人,又沒有武功,也沒有錢財,不可能拔刀相助,只是以平常心理說話。由於林茜被拐,孃家人以為已經失蹤,隨著日子流逝,漸漸把她忘記了。當然,同輩的人或者跟她差不多年齡的人還沒有忘記她的名字,更不會忘記“林茜”這個響亮的名字,然而,歲月久遠,她被人販子賣到這裡的事也漸漸被人遺忘。但林茜很孝順,把整個大明國家人視為外家人,每當遇到外家人就喋喋不休地說起家鄉的故事。
這次遇到爺爺的好朋友支灷,還有加一層親戚姑爺,那麼林茜把心中積鬱數十年血淚全倒出來,連她一個兒子和兩個孫子也大驚失色,居然不知道母親是被人販子從大明國家賣到這裡來的,母親有這麼大冤屈一點也不知道。“妹妹還記得小時候的事嗎?”“我當然記得,不過,就是我傻,沒本事回去外家看一眼,不知道外家現在成什麼樣子了…”林茜又淚流滿面。“妹妹不要傷心,說實話,我的出身更慘,但我從來不在別人面前哭,幾乎沒人看見我哭過,只是有時候偷偷哭,另外,我雖然跟林壹梅是好朋友,是十幾年的好朋友,但我只是去過他家裡兩次,而且兩次都是呆一會兒就離開了…”“灷哥哥為什麼只待一會兒就離開了?這樣也是好朋友嗎?”“哦?妹妹說要呆多久才是好朋友?”“起碼要吃一頓飯,喝上一點小酒什麼的啊。”“哦?那是酒肉朋友吧?”“灷哥哥說什麼啊?假如我到你家裡吃飯就是酒肉朋友嗎?”“妹妹長期喝酒?”“不,我從不喝酒。”“哈哈,那妹妹怎麼吃飯也不可能成為酒肉朋友啊,我第一次到林壹梅家裡帶上一包樺樹茸,我知道他從沒吃過樺樹茸,當然,他要我留下吃飯,但我謝絕了,不過,林壹梅說了很多好話,總之不留下吃飯是不行了,他資助我們的資金超過三億兩,所以,迫不得已就留下吃飯了,不然,我不會在別我家裡吃飯的,那次,我還幫林壹梅參考過靠近河那塊土地,他說要在那裡建個村莊,是咯,妹妹,現在反正是閒著,請妹妹說說樂衝圍的故事好吧。”“慢,灷哥哥為什麼這麼抗拒在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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