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聰明人!(第1/1 頁)
“姐,你能開啟嗎?我想喝。”
接過弟弟遞來的玻璃瓶與鐵皮蓋,何麥穗將瓶蓋放在牙齒上一撬,輕輕鬆鬆地弄開了。將汽水遞給弟弟,她留下鐵皮蓋在手心上,“留著,絕對有用處。”
弟弟已迫不及待喝了口,“姐,好像是橘子味的,啊!姐,還有點鋸舌頭。”說完,還回味地咂吧咂吧嘴。
橘子味?鋸舌頭?這讓何麥穗十分好奇,將自個那瓶也放在牙齒上撬開,然後也喝了一口。
嗯,的確是橘子味,的確有些“鋸”舌頭,原來汽水是這個味。
媽媽正在賣布的攤前很有興趣地挑選著布匹,何麥穗帶著弟弟走過去,先不打擾媽媽挑選布匹的興致,待會再把汽水給媽媽。
“穗穗,你看這個花布好看嗎?”
聞言,她看了過去,對比大部分人的藍衣黑褲,這匹淺綠布是要顯得新鮮些,讓人眼前一亮的感覺。當即她便回答了媽媽,“好看,挺好看的。”
“可惜不耐髒。”
媽媽將淺綠布給放下了,何麥穗將汽水遞給了過去,“媽媽喝汽水,挺好喝的。”
媽媽接過去,沒責怪她浪費錢,而是喝了一口,“嗯,是挺好喝的。”
嘿嘿,她保持著好心情又喝了口,接著聽到弟弟打了個嗝,看到弟弟的那瓶汽水沒剩多少了。
本以為弟弟會將剩下的一口喝掉,哪知逛完百貨商店,弟弟的汽水還是剩那麼多,“弟弟,你難道還要留著回生產隊喝?”
弟弟堅定地點點頭,顯然是想回生產隊顯擺顯擺。
“瓶瓶也可以留著,平日裡拿來喝水挺好。”
對於媽媽的話,她很贊同。
“炒米,苞谷泡喲!”聽到吆喝聲,媽媽帶著濃烈的興趣跑了過去,然後看著媽媽買了一袋炒米。
“回去泡開水吃,安逸。”
就這樣,來到縣城逛了一圈就買了一袋炒米。
對於午飯,媽媽說啥也不願在外吃,說既要票又錢,划不來。
回到生產隊,還沒走到家,弟弟就跑去找小夥伴顯擺他的汽水了。在路上就有人問,“麥穗丫頭,你那野豬肉賣了?”
何麥穗看到有人在豎起耳朵聽,很明顯是大伯孃,於是她回答道:“送給需要的人了,那人為了答謝我,就送了我一支鋼筆。”
“鋼筆?咱們莊稼人要那玩意幹啥?划不來。”
“我覺得挺划得來的。”
不再理會眾人的看法,何麥穗與媽媽回到自個家裡,她放下竹筐徑直回到屋裡,掏出那信封,發現裡面除了有支鋼筆,果然還有票與錢。
鋼筆是英雄牌,紅殼身,金色筆蓋,可真好看。
輕輕放好後,再掏出信封裡的錢與票,發現都是肉票,錢足足有三張大團結。裡面還有封信,完全是以感謝的口吻寫的,甚至還稱呼她為侄女,且自稱羅叔。
這樣的舉動,何麥穗很懂,到時便有更合理的說辭了,畢竟侄女給叔送野豬肉合理吧?那當叔的給侄女錢與票,也很合理吧?
這個空子鑽得很妙。
看筆跡,很明顯是現寫的,信裡說大叔的老母胃不好,很有可能是真的,所以才需要野豬肚。
並且看那幾位官職同志對大叔的態度,大叔應該是個官,為了老母才會鋌而走險,何麥穗佩服且理解。
藏好錢與票,再摸了摸鋼筆,真是越看越:()退婚就退婚,嫌我面朝黃土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