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李中堂的難言之隱(第2/2 頁)
看得出來,李鴻章這是想把日諜一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然而,朝廷這次,並沒有買他的賬,光緒在給李鴻章的回折中講道:
“李鴻章,這件事兒,你最好親自督辦,嚴刑審訊,如果揪出了探聽軍情等確鑿實據,你就即行正法。
朕告訴你,現在朝廷中,已經有不少言官在奏報你有意隱瞞一事,朕勸你一句,就算你有什麼難言之隱,也最好不要再寬縱奸細,否則,朕也只好公事公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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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李鴻章這樣的重臣而言,皇帝這樣的言辭,已經是非常不客氣,甚至是在警告他了,可見,從光緒到百官,大家都對李鴻章關於這事的處理態度,相當不滿,怨氣頗重。
見李鴻章還在舉棋不定,左右為難,江南道監察御史張仲炘乾脆推了他一把,他在給光緒的奏請折中,先是申請要密查北洋,隨後又講:
“李鴻章的外甥張士珩,自從做起軍械局總辦以來,在置買軍械時,經常與驗收者沆瀣一氣,偷樑換柱,以至於北洋軍隊使用的很多武器都不合格。
日諜一案中的主犯劉棻,又是張士珩的直接下屬,難保李鴻章在處理案件時,不會因為要保全他的親外甥,而不深究案情,微臣建議,最好把劉棻直接押送刑部審理。”
張仲炘的奏摺,不偏不倚,恰好戳到了李鴻章的痛處,眼看一味敷衍塞責,反而適得其反,李鴻章只得趕緊上書朝廷:
“據臣多次親審,日諜已經供認自己在清國從事間諜活動的事實。”
隨之附上的,還有主犯們之前招供的那份供詞。
不過,在這份供詞中,李鴻章把涉案人員的範圍,儘量縮小,涉案官員的行政級別,也儘量控制在於邦起以下。
翌日午時,李鴻章親自下令,將主犯劉棻,依律綁赴市曹處決;石川則押赴教場,按照公法,用洋槍擊斃;汪開甲處以永久監禁;曾給石川和汪開甲牽線搭橋的戴士元,被當場處決。
於邦起等人雖未串謀,但明知有事,卻沒有據實舉報,判處監禁五年;經多次審問,日諜的跟班王大富,對於石川的間諜行為,毫不知情,不久後,他便被取保釋放。
甲午期間,清國破獲的第一日諜大案,看似已經塵埃落定,然而事情遠遠沒有這麼簡單。
隨著石川等人相繼伏法,案情反而變得更加撲朔迷離。
自案發之日起,坊間就流傳著李鴻章為保全北洋高層官員,隱瞞真實案情的傳聞。
事實上,這一傳聞也並非空穴來風,在禮部侍郎志銳的奏摺中,稱李鴻章所報的日諜供詞是“偽供”,並稱:
“津中人士,無不切齒李鴻章所為。”
言外之意,這李鴻章隱瞞實情的事,在直隸,已經是一個公開的秘密了。
志銳透過他在直隸的“線人”,獲得了一份關於日諜的真實“供單”。
在這份供單中,石川招認,他自光緒九年起,就在京津等處交替往來,刺探軍情。
他與劉棻相識,是透過西沽炮藥局委員李輔臣,令汪開甲引薦的,至今,已有二三年了,劉棻曾將各軍營的機密底冊,一一都抄錄給了自己。
自己則把這些情報交到了日本駐華使官神尾光臣的手中,由神尾親自帶回日本國內。
石川還提到:
“張士珩大人與神尾大人最是交好,因此,張大人便放任手下將清國各營槍炮子藥,和各局每日製造多少的底細,都全數告知神尾大人。
水師營務處的巡捕於邦起還稱,神尾光臣在返回日本之前,還在裕太飯館親自設宴,宴請了李中堂的親近之人。
並與汪開甲、於邦起、戴士元、劉棻等人商議,如果清國有緊急軍情,眾人即會飛電來報。
志銳的這份供單,不僅與李鴻章所呈報的供詞大有出入,並且裡面還藏有許多猛料。
如果供單所述屬實,便可推斷出劉棻之所以敢明目張膽地與石川打得火熱,還收留他在家中居住,其實都是有上峰為之撐腰的。
若果真如此的話,李鴻章確實難逃干係。
但縱觀甲午前後,波詭雲譎的清國政壇,也許李鴻章的多次隱瞞,確實也有他的許多苦衷…
:()大清:朕不會再做傀儡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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