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兩稅三分(第2/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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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原吉輕吐一口濁氣。
林煜稍微舒展了下身體,隨即重新看向地面,自己剛才畫的“海盜分金”圖還沒抹去。
“田稅肯定不能動的,就算要動也動不了,因為在稅收的博弈中,朝廷作為最大的贏家,必須要做到全部通吃,所以地方、百姓是刮不出油水的,那該刮誰的油水呢?”
“答案只有士紳,他們作為參與三方博弈,卻又不在三方博弈當中的存在,本身就阻礙了三方博弈的勝者通吃。”
“所以,這一刀只能砍在士紳的身上!”
說完,林煜隨手就在地上寫下兩行字,分別為“遺產稅”、“分家稅”。
夏原吉看得呼吸一滯,他好像明白了什麼不得了的東西。
于謙同樣也有些疑惑:“林先生,遺產稅是什麼?分家稅又是什麼?”
遺產、分家這兩個詞他都能理解,可加上了稅就有些讓人看不懂了。
總不能是遺產要交稅,分家也要交稅吧!
這不是妥妥的惡政,就算要對士紳動刀,這刀子的範圍未免太廣,也太狠辣了。
“遺產稅,它的全名應該叫遺產累進稅。”
“遺產累進稅,主要便是針對地方的大族豪紳,而不是平民百姓,它的初始稅率極低,全看徵稅物件的家產,來不斷累進稅率……也就是說,家族資產越大,累進的稅率就越高。”
說白了,林煜這是在照抄後世美利堅的高額遺產稅。
這玩意兒對平民影響不大,主要就是針對富豪權貴。
按照遺產累進稅的累進稅率,最高可以達到40%,看似還給繼承人留下了60%,但架不住重複交稅啊!
有人會問,既然傳一次要交一次稅,那為什麼不直接爺爺傳給孫子、重孫子來避稅呢?
這是因為遺產累進稅有個補充條款——隔代轉移稅。
爺爺傳給孫子,視作兩次遺產累進,也要交兩次稅。
嗯,拿捏得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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