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裂土封王也未嘗不可(第2/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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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漸漸回過味來的呂震,此刻回顧《皇明祖訓》,也覺得太子殿下說得對。
爪哇有利,可作糧倉,其滿者伯夷國又陰吞宗主國的疆土,於何種禮法而言都是說不通的。
必須出兵予以懲戒,否則天朝大國的威嚴也就蕩然無存!
李慶臉上難得出現一絲意外之色,卻並沒有多加懷疑。
畢竟,這可是太子殿下親口說出,太子作為儲君,哪怕不是金口玉言,也不可能隨便撒謊誆騙百官。
李慶正色說道:“太子殿下,爪哇國陰吞我大明疆土,此為屬國大惡,理應出兵懲戒。但出兵懲戒與武力攻取,卻並非是一回事。”
“臣也不是什麼迂腐之人,但爪哇距離我大明千里之遙。貿然攻取而置州設縣,也只是徒增下一個交趾布政司。甚至於,比之交趾布政司的處境,也只會更加艱難。”
“屆時,這爪哇真的為我大明攻取,那爪哇該如何管制?難道也設立一個爪哇宣慰司?”
“舊港宣慰司已設,再設爪哇宣慰司,有何意義?而且,爪哇雖然意圖陰吞舊港,但有其國存在,終究也是一分牽扯。”
“沒了爪哇,屆時的舊港宣慰司與在南洋海外裂土封王,又有何異?”
這話有些誅心了,但在道理上來講,卻並沒有說錯。
舊港、爪哇與大明本土,距離上是硬傷。
大明根本沒辦法,能夠放心的對其有效治理。
派官員過去做封疆大吏,朝廷不放心。
在地方設定宣慰司,那等同於無用功,而且叛亂的速度可能還更快。
“裂土封王……也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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