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犬科動物(第2/2 頁)
條和泡麵混在一起煮。
一開始只是年紀小的時候為了凸顯自己的個性,逢人就說“我討厭麵條和泡麵混在一起”,之後甚至開始欺騙自己“我就是接受不了這樣!”
最後有人問起,這件事也會被當成習慣脫口而出。
如果只有一個人,說的好聽叫個人魅力,實話實說就是怪咖在釋放怪人臭屁。
當然,臉蛋要同杜賓一樣好看才能被稱為個人魅力。
事情並不單一,人們對其的評價很重要的來源之一就是當事人是否養看客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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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果是這種情況呢?
很多人都開始聲稱“麵條不能和泡麵混在一起煮呢?”
十萬人夠不夠?一百萬呢?一千萬呢?
不論大家用的是什麼樣的藉口,不論是真的接受不了還是為了合群從聲帶裡調出來的附和。
這些不論真假的聲音很快就會集結成帶有感染意義的浪潮,席捲每一個感受到的人。
這個時候人們就不會用特殊的眼光看待你對待麵條和泡麵的態度了。
反而更容易出現“原來你也是!”的聲音。
隨著人群擴大,跟風的人變多,聲音變得響亮,矛頭開始調轉方向。
麵條不再是麵條,泡麵不再是泡麵,這個事兒也不只再是個事兒。
“你為什麼只買一包泡麵?一包足夠你吃嗎?你該不會想回家把泡麵和麵條混在一起煮吧?”
“你吃米飯?你吃米飯不吃麵條?你是不是在隱瞞什麼?”
“什麼?你腦子有問題,快來看啊,這就是麵條和泡麵混煮導致的!”
量變導致質變應該能理解吧?
這就不是普通的對事站邊了。
這是宗教,是將某段傻逼文字當成聖諫的強硬手段。
這個宗教的創始人,最早開始反對“泡麵和麵條不能混煮”的人,不論他是不是和我一樣一開始就只是說著玩的。
此時此刻也一定會被自己說出來的話導致的後果而逼瘋。
他要比任何人都堅守這條聖諫,要比任何人都要仇恨“泡麵+麵條”,要比任何人都要極端。
哪怕他自己知道,這倆玩意混煮吃掉頂多讓你肚子撐。
他說不出口,這是不混煮宗教的鐵律。
會有不混煮的階級,會有不混煮的法規,會有不混煮的禁軍,會有不混煮的法庭。
不混煮的創始人將在每個不混煮日的早上,帶著不混煮的高帽,穿著不混煮的長袍,站在不混煮的大廳中央,抬起手上不混煮的權杖,高聲領唱不混煮的聖歌。
事再奇怪,也和混不混煮沒關係了。
:()荒誕主義無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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