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父母之命(第1/2 頁)
蕭璟與李韻那點事,還是在京都傳開。
這一會,同為女子的婉茹也是幫理不幫親。
兄妹倆抱著魚死網破的心態,雙雙被公主罰跪。
蕭璟抱怨:“要我說,這事都怪婉茹!若不是她將我踹下水,我也不會救李小姐,更不會......”
柔軟的觸感,已經在他腦子裡揮之不去。
婉茹不客氣地推卸責任:“妹妹我這是行俠仗義,叫你救人,叫你親人家李小姐了嗎?”
“我......”
蕭璟彷彿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指著自己鼻子支支吾吾半天。
“你什麼你?我看哥哥就是孤家寡人一個,突然見色起義!”
蕭璟:......
宣儀公主接管家手裡的家法,正要對他一頓棒棒棒。
蕭璟狼嚎說道:“兒子心悅李小姐,兒子今生非她不娶!”
在場眾人皆是目瞪口呆,彷彿自己聽錯了什麼,盯著跪在地上的人。
公主手中的家法愣在空中,居高臨下確認道:“本宮沒聽清,逆子你再說一遍!”
彷彿他說得再不如公主的意,高高舉著的家法照舊會落在他身上。
蕭璟縮著身子,重複:“兒子想讓母親著人去刑部尚書府上,為兒子提親......”
*
這一日,沈清瀾去給太后請安。
偶爾聽得太后與宣儀公主的對話。
“刑部尚書之女的身份,倒也配得上瀾兒的身份,就是這婚事是不是太過倉促?”
“兒臣起初也想將婚事往後推一推,但瀾兒似乎想早日將李小姐娶進門。”
宣儀公主不著痕跡說著。
實則是自己這個兒子好不容易鬆口娶親,她不想夜長夢多,自己恨不能明日就將人給接進門。
婚姻大事原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感情嘛,日後可以慢慢培養!
她才不信,自己的兒子是心悅人家小姐,才想娶人家進門!
沈清瀾福了福身,坐於一旁聽著她們把話說完,這才接話道:“姑母,說的可是刑部尚書之女李韻?”
公主看向沈清瀾溫和道:“聽聞太子妃從前與李小姐走得近,待成婚後,可讓她多多入宮陪你。”
“多謝姑母!”
沈清瀾並不知李韻與蕭璟二人的事,臉上笑盈盈回著,心裡卻有些沒底。
她也有段時日沒見到李姐姐,元宵節倒是聽店小二提到一嘴。
她與蕭璟來過鋪子。
難不成,那時她們就互通了心意?
沈清瀾怎麼有點不信呢?
可轉念一想,李韻能從自己兄長的關係中釋懷出來,於她而言是好事。
相信兄長泉下有知,也會為她覓得良人感到高興!
*
春桃碧桃回到了沈清瀾身邊已有幾日。
沈清瀾當初出嫁時,李韻為她添妝。
她理應回禮,並將沈將軍府的那份一併添進去。
沈清瀾仔細檢視著,由宮中巧匠打造的頭面。
這些是她得知她與蕭璟婚事後,立即安排下的。
有宣儀公主這層關係,尚宮局果真保質保量地按時完成。
“東西都準備妥當了太子妃。”
王媽媽吸取了上次的教訓,這次雖有春桃碧桃相隨,還是催促著她早去早回。
刑部尚書位於城東。
沈清瀾的車隊前後都有侍衛帶路,這次又不是盛大節日,一路暢通無阻。
李大人尚未下朝歸來,府中是一眾女眷相迎。
李韻拿出她親手釀的桑葚酒,她拉著沈清瀾從白天聊到黑夜。
但話題圍繞都是,二人從剛相識的彬彬有禮,再到熟悉後幹些,這個時代所不容未出閣世家小姐該做的事。
二人彷彿將年少的無知又重溫了一遍。
沈清瀾酒量淺,完全是捨命陪君子。
酒過三巡,兩位少女粉嫩的臉頰,紅得像熟透的櫻桃。
坐沒坐像,完全顛覆昔日端莊淑女的模樣,而且互相罵起人來,絲毫不忌諱自己所罵是何人不說,且聲音還大。
春桃在門外輕叩兩聲,提醒道:“太子妃,再有一個時辰就嗯要宵禁了。”
沈清瀾與李韻歪斜躺在床上,甩手拒絕道:“我不要回去!今晚我要陪李姐姐一起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