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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道前見到的那個男生。
他叫李之洲。
雖然高一的時候于思煜跟他們倆不同班,但三個人還是很自然地就湊到了一塊。
跟沈言這種見誰都親的人完全不一樣,李之洲是個淡到了極致的淡人,他身上的那股子不食人間煙火的疏離感並非是中二少年故作深沉的產物,更像是與生俱來的,一種從骨縫裡自然而然冒出來的清淡氣質。
他只是隨便往那一杵,看起來就像故事裡超脫塵世的神明少年。
于思煜從認識李之洲到跟他稍微熟絡起來,花了小一年的時間。直到了高二他們分到了一個理科班,于思煜才算勉強踏入了李之洲“大親友”的門檻。
于思煜的書包裡常年攜帶著一種叫pocky的細長條狀巧克力零食,一碰到李之洲,他總會很習慣成自然地往他手裡塞上兩根。
突然有一天,于思煜冷不丁地覺得,自己的行為好像在給李之洲上香。
他隱約覺察出自己內心深處藏著的一些諂媚,就好像人類祈求神明垂愛的本能。
人在祈求神明的時候,通常都會許個願望。
可於思煜那時候還不知道自己的願望是什麼。
他開始意識到自己喜歡李之洲,是因為一件非常小的告白事件。
李之洲身上的那種清淡的美並非是于思煜一廂情願的臆想。
他的好看是客觀存在的。
雖然他們就讀的是男子高中,平常在校園裡沒有接觸女生的機會,但在這一片區域裡,不但有一所公立的男女合校,還有一所裝滿了大小姐的學費很貴的女子高中。
大家上學時間都大差不差,都會搭乘同一班近鐵,在同一個車站下車。
李之洲每天從踏進電車的第一秒起,就開始暴露在各路女生們的鷹眼之下。
于思煜之所以會知道得如此清楚,是因為他每天都坐同一班電車,在李之洲上來前的上一站上車。
他上車的時候就看著一群女孩子們這一堆,那一堆地湊在一塊嘰嘰喳喳笑個不停。
電車一到李之洲上來的站,隨著電車門啪次一聲開啟,同車廂的女生便齊齊閉上嘴,目光熱辣辣地投向門外的李之洲。
然後李之洲就會帶著滿車女孩子們滾燙的視線,走向于思煜,若無其事地衝他打招呼。
每次於思煜都尷尬得手腳蜷曲,背冒冷汗。
因為在同一片區域裡上學,大家看校服就能一眼辨認出是李之洲是名門私立男高的學生。
一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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