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爆火(第2/2 頁)
談啥情懷之類的在利益面前都得靠邊站。
在這件事上林逸很清醒,現在主動權在他手上。
他現在對外的形象好,容易包裝打造人設,自帶關注度,公司投入小籤進來就可以馬上發專輯掙錢了。
這可是“搖錢樹苗”能搖幾次那得看之後的市場,但第一次肯定掙錢,之後成功的機率還很大。
但是這些都不是林逸的首選目標,他需要一家有國外發行渠道的公司。
首選目標自然是華納音樂了,03年的華納正是如日中天的時候旗下擁有阿妹、大姐大、冷門歌手和鄭繡紋組成的“天后宮”,內地還有麥田音樂這個專走“校園風”的公司。
對的,逸哥的計劃裡準備走一波“出口轉內銷”的路子。
這幾年華語樂壇太擁擠了,正是jay橫掃樂壇的時候,林逸對自己的斤兩還是分得清的,沒必要往裡面撞,搞得頭破血流的。
有著領先世界二十年的記憶還有外掛那不去外面撈美元,豈不浪費。雖然華人出海免不了排擠,但這幾年相對還算是友好的時候,林逸也有著一條路子可以複製。
黃天不負有心人,幾天之後林逸總算在魔都見到了“天后宮”的締造者,時任華納音樂大中華區總裁的周建輝。
在接觸過後林逸和林爸、林媽進行了溝通。爸媽也不懂這些東西,而且之前都是兒子自己選擇什麼走,幾年下來發展的還不錯,就讓林逸自己決定了。就連監護權為了工作方便都委託到了蓉姐手裡。
“周總,十分榮幸能得到你的認可,對於簽約我自然是十分願意,但我有個請求還請周總不要介意,我希望公司能在一年內幫我出一首英文單曲到歐美區試試水。”林逸昨晚就和蓉姐商量好了簽約的主要條件,其他只要大差不差就可以了。
“哦,小小年紀,心倒是不小嘛!”周總笑笑沒有正面回答。也覺得奇怪,這年頭能在娛樂圈混的都很早熟有自己的想法很正常。
“我從7歲開始就在練習英語,經常接觸那些電影、歌曲,久而久之就有點嚮往了,能發一首英文歌算是一個小小的心願吧。”林逸也是滿口胡謅,不說嚮往難道說自己是準備去歐美撈錢嗎。
經過一翻協商之後,雙方簽訂了一份為期五年的演藝積極合同,最重要的就兩條第一公司五年內要幫林逸出不少於兩張國語唱片,第二公司一年內幫林逸出一首英文單曲並拿到總部的推廣資源。
合同簽署後,林逸的歸屬已成定局,公司這邊給他安排了經紀人經過溝通後林逸選擇了陳紅,二十四五歲的樣子,完全是個新人,看重的是她的留學背景和生活經歷,以後在國外打拼還得靠她呢之後又招了個叫小桃的助力,二十來歲剛畢業。這樣一個純新人的團隊開始上路了。
六月底公司在京城為林逸舉辦了一場簽字儀式,公司得閒的幾位天后和中國公司的部分歌手出席,搞得還挺隆重也表明了公司對司機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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