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史密斯的炫耀(第1/1 頁)
張陽一直在盯著史密斯,總覺得這個史密斯怪怪的。
印象中的確有個小國家叫爪哇國,但是那個國家很小很小,甚至還沒有華國的一個市大,也的確是還保留著皇室,但總覺得哪裡怪怪的。
劉雨墨有些難過,自己難得回來一趟,親戚們今天也是來家裡吃飯的,注意力卻全都在劉楚楚和史密斯身上,直接把她晾在一邊。
張陽注意到劉雨墨情緒低落,再看劉楚楚時不時朝著劉雨墨投去得意的眼神,頓時明白是怎麼回事。
趕忙輕輕拉住劉雨墨的手,投去關心的眼神,劉雨墨感受到張陽的關心,微笑著搖搖頭表示沒事。
“史密斯,你這身上穿著的這件外套我沒記錯的話,是國際大品牌路野限量發行紀念款,全國僅有一百件的限量版外套吧?”堂弟指著史密斯身上那件皮製夾克上的logo問道。
堂弟平時就愛關注這些大牌子,尤其崇拜路野,他剛才就看史密斯身上這件衣服越看越眼熟,直到看到皮夾克上那個不顯眼的logo後大吃一驚,立馬拿出手機看了看,確認後這才敢出聲詢問。
說起這件衣服,史密斯臉上笑容更盛,滿臉得意地說道:“那是自然,這件衣服不貴,也就三十多萬而已。”
“三十萬!”聽到價格又惹得大家一陣驚呼。
本來還想摸下衣服的親戚立馬收回手,摸壞了個賠不起。
買輛汽車也得三十萬,這件衣服頂一輛車的價格,別說穿了,估計得供起來。
張陽也跟著大家看了眼史密斯身上那件衣服,上面的logo不仔細看的確像是路野牌的,但是眼尖的張陽注意到logo最後面的字母是往上勾的,但張陽記得是往下勾的。
史密斯注意到張陽眼睛直勾勾地盯著他衣服上的logo不放,害怕被看出端倪,趕忙側過身指著手上的手錶,轉移大家注意力。
“衣服不管多少錢也只是件衣服而已,我手上佩戴著的這個撈力士才是真的好東西。”
只見史密斯撩起袖子,露出一個金燦燦的大金手錶,那手錶上還鑲嵌著一圈閃閃發亮的鑽石。
刺眼的光芒差點沒閃瞎眾人的狗眼。
“好漂亮的手錶,這手錶可得值不少錢吧?”大伯父看到手錶的那一刻就挪不開眼,小心翼翼地詢問道。
史密斯故作神秘,還特意停頓了會兒,等到吊足大家胃口後,這才開口道:“這手錶還行,也就售價八千八百八十八萬。”
聽到這個價格,眾人更加是驚訝得差點咬到自己的舌頭。
“八千八百八十八萬?確定不是八千八百八十八塊錢?這可是接近一個小目標了啊。”
一個小目標是一億,買這手錶的錢在市區買間大平層都綽綽有餘。
劉家大部分財產都掌握在劉老爺子的手中,像他們這些劉家子孫身上沒多少錢,當然了,最受老爺子寵愛的劉雨墨除外。
這裡也就大伯母家和另外幾家親戚賺的還算比較多,但也只能說是比小康家庭好一點。
平時買個幾萬塊錢的包包都得心疼還幾個月,像這種動輒幾千萬的手錶他們自然是想都不敢想的。
“史密斯,你手上這個手錶可不可以借我戴戴?”大伯父劉護國實在是:()你離的婚,現在回來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