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電子圍欄(第1/2 頁)
“聞女士,目前王先生的遺體鑑定工作已經完成,但是畢竟時隔多日,遺體需要進一步的清理和維護,您和家裡人商量下,統一意見後就可以來刑警隊履行相關手續,我們可以出具證明,移交遺體了。”李濤注視著聞君平靜的回答。
“那我希望越快越好。”聞君脫口而出,似乎是看到了張萬鈞和趙天楊不解的眼神,她又解釋到“大鵬這個情況,我們也希望能夠儘快抓到兇手給他一個交待,但公司不能一直停擺,我如果承接他的法人資格需要咱們公安機關出具證明,不然董事會那邊無法透過。所以這邊還是希望在不影響咱們公安機關工作的情況下儘快辦理手續。”
“聞女士,您的情況和想法,我們都明白了,我回去和同事對接下,準備好了和您聯絡。另外,剛才我們和魏秘書、周阿姨瞭解情況時,提到您之前丟失了一條圍巾?”李濤不急不緩的說到。
“是的,我有一條以前的巴寶莉圍巾找不到了。”聞君平靜的答道。
“我們在王先生身邊找到了一條圍巾,可能是您丟失的那條,您是什麼時間發現圍巾丟了的?”張萬鈞接著問。
“我發現的時候已經是前兩天了,這不是放假了周阿姨也從老家胡來,我讓她幫我收拾換季的衣服時發現找不到了。那條圍巾是我們剛談戀愛的時候買的,我一直放在衣櫃中間的抽屜裡。”聞君答道。
“家裡還有沒有其他東西找不到了?”張萬鈞問道。
“別的,沒有了。家裡有小孩子嘛,經常會放亂東西,但是一直沒找到的印象裡就只有這條圍巾了。”
“您之前有沒有見過這樣的行李箱?”張萬鈞拿出手機裡存的紫色行李箱示圖。
聞君掃了一眼圖片答道“沒有,我們家沒用過這種箱子。”
偵查工作似乎又陷入了停滯,張萬鈞利用上洗手間的時間向李濤請示是否需要對聞君家裡進行現場勘察,李濤示意按兵不動。看來想在王大鵬家裡直接獲取的想法沒有那麼簡單,三人和聞君交談後準備離開。
出門前碰到了接送孩子回來的周阿姨,趙天楊看到蹦蹦跳跳的小姑娘,終於想起來,聞君和她的女兒正是行李箱發現那天在河心洲玩耍的母女。離開院門後,趙天楊將自己的發現告訴了李濤和張萬鈞。
“你確定是那天的母女嗎?”張萬鈞有些遲疑的問道,畢竟事發多日,後來又發生了打撈行李箱的突發情況,他自己的記憶裡已經記不清那對母女的細節了。
趙天楊篤定的點了點頭。
李濤看了看王大鵬家門口的監控,沉吟道“這倒是有點巧合了,不過我們還是需要切實的證據,這樣先回隊裡再說吧”。
三人在小區門口和劉國棟匯合,他這邊已經調查完了小區的進出口監控,能夠查到23日早上王大鵬駕駛他的黑色賓士EqS離開小區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過。
李濤坐在副駕駛上看著窗外說道“大家有什麼想法,都說說看。”
趙天楊初生牛犢,再加上在專案組工作一段時間彼此熟絡,先開了口“李隊,我感覺聞君有作案嫌疑。”
“說說看你的思路”李濤鼓勵他繼續說下去。
“她在聽到王大鵬遇害的訊息後表現的很鎮定,王大鵬失蹤的前一天她又給保姆阿姨放了假,只有她和孩子在家。另外就是我剛才說的,我和師傅發現行李箱的那天,聞君和她女兒也在章莊河。”
張萬鈞接著說道“天楊說的是很重要的疑點,但這些還不足以指向聞君的作案嫌疑,而且假定聞君是兇手的話,她帶著孩子再次返回拋屍現場明顯不合邏輯,如果她知道行李箱還在河裡應該不會出現在現場增加懷疑,如果她不知道行李箱在現場可能這真的只是一件巧合了,我們想要確定她的嫌疑還需要更直接的證據。”
李濤點頭表示同意,剛要說話接到了技偵組那邊張斌打來的電話,他聽了幾句,開啟了擴音。
張斌和技偵組的同志在瞭解到王大鵬的身份資訊後,對他名下的通訊裝置和支付裝置進行了過篩式的調查。調查結果顯示,王大鵬名下共有多部手機和手機卡,但到23號在用的只有兩部手機和三張手機卡,其中一部和兩張卡在23號上午就停留在了勞鵬公司的辦公樓。唯一一部跟他離開辦公樓的手機,最後的訊號接收地點顯示在劉村南的快速路改擴建工地旁,時間是23號晚上的八點鐘,後來就再也沒有了訊息。而這部手機的通訊記錄也顯示,王大鵬撥打的最後一個電話是在23號晚上七點五十四撥打的一個陌生號碼。此後王大鵬就沒有了任何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