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時間校準(第1/2 頁)
偵查工作進入到第十三天,專案組將中建工地、海山別墅、濱海餐廳、劉村橋頭等處的監控資料集中匯總,結合周建豪和魏林的兩份筆錄,開始核對嫌疑人的作案時間線。
在周建豪的供述中,23日晚上,1830左右他開車在市北區取到紫色行李箱,1920他到達星海餐廳接周紅霞,2050他到達沙建大廈,2105他帶王大鵬離開,2115他們到達海山別墅,2125他帶著王大鵬再次回到星海餐廳,2140他開車到中莊橋旁。
在魏林的供述中,23日晚上,他1630到餐廳佈置,1930左右看到周建豪來接周紅霞,2130左右周建豪帶著王大鵬來餐廳,2140左右聞君第一次離開餐廳,2145聞君第二次離開餐廳,2155他帶著周建豪到中莊橋送屍。
現有的監控記錄顯示,周建豪的確是在1927到達星海餐廳,而因為沙建大廈沒有監控,只能透過旁邊中建工地的監控判斷王大鵬是1950到達等待錢莊的車輛,海山別墅的監控顯示2110周建豪的車停到了王大鵬家的車庫裡,然後星海餐廳的監控記錄2130周建豪帶著王大鵬再次回到餐廳,2140聞君抱著孩子離開餐廳,2145聞君再次離開餐廳,2150魏林和周建豪離開餐廳。中莊橋附近的鏡頭沒有拍到魏林和周建豪的畫面,只有2125左右孫國慶在劉村修電動車的畫面,以及2150他過橋回家的畫面。
“大家說說看,有什麼意見”會議由曹志彬主持,他梳理完寫字板上的時間線,轉身問向眾人。
“監控畫面上來看,周建豪進入餐廳時,系在王大鵬手上的確實是他的短袖,那麼他去別墅拿圍巾的情節就可以確定為假了。然後從時間線上來說,魏林的供述也補充和修正了周建豪供述的後半部分,和餐廳的監控記錄基本吻合,相比較來看,魏林的供述可信度更高。”劉國棟坐在桌前第一個發言。
“我有一點問題想問朱法醫,如果按照魏林的說法,從聞君2145離開餐廳到2150他和周建豪離開,他只有五分鐘的時間來處理王大鵬的屍體,這從操作上來說是不是有些不切實際。”張斌轉身看向一旁的朱法醫。
“從屍體解剖的實踐上來說,這是不可能的,魏林沒有相關工作的經驗,他的工具只是切蛋糕的鋸刀,在失手殺人後的狀態下他無法在五分鐘內完成,肢解、裝箱、打掃現場的這些工作。”朱法醫講完他的推論眉頭也皺在一起。
“還有一點”趙天楊舉起手來講道“魏林和周建豪2150才離開餐廳,他們這個時候再去中莊橋找老周,時間上是不是就已經來不及了。他們怎麼能確定都遲到了半個小時了,周志強還會在橋頭等他們,這好像有些不合邏輯。”
“監控的時間是不對的”張萬鈞沉吟道,眾人紛紛轉頭看向他。他嚥了咽口水,講道“在兩個人的供述裡都提到了孫國慶過橋的細節,這個細節是我們未向嫌疑人透露過的。有周志強和小麗姐的證詞,國慶大哥過橋的時間點可以確定為正確,那麼可以確定的是2125-2150的這段時間裡,魏林或者周建豪他們肯定不在餐廳,他們只有到達了中莊橋,才能見到了國慶大哥修車過橋的這一段經過。那麼這樣來說,餐廳裡監控的時間應該是提早了的。”
劉國棟隨即打通了星海餐廳的電話,確認了23號當天因為下雨導致餐廳室外照明燈短路停電,系統重啟後監控畫面時間可能出現延遲的可能。但因為系統每到新一日有自動校準功能,所以23號當天監控延遲了多久餐廳並不能確認。不過劉國棟還是從餐廳前臺得到了一條震驚的訊息“根據餐廳服務員的回憶,那天晚上八點前所有客人就都離開餐廳了。”
“那這樣,中心現場星海餐廳所有的時間線就要推翻了”曹志彬擦掉寫字板上的時間點“八點之前就離開,所有時間至少要超前提前兩個小時。”
“但這又產生了一個新的問題,如果我們把所有時間提前兩個小時,那麼以王大鵬1930被周建豪扶著進入餐廳為起點,這個畫面應該是真實的,可1950王大鵬怎麼又能去到沙建大廈,2110周建豪又怎麼去到海山別墅的。”張萬鈞的眉頭越皺越緊。
“我開個腦洞啊,如果1950去沙建大廈的人,根本不是王大鵬呢?”趙天楊講道。
曹志彬點頭說到“不排除這種可能,畢竟當時工地的鏡頭裡並不能看到王大鵬的畫面,我們只是透過王大鵬的車和手機推論的他的位置。現在看來周建豪前天供述在沙建大廈看到的畫面也未必是真了,那麼當晚有可能就是別人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