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焚書坑儒(第1/1 頁)
“焚書坑儒”的故事發生在中國古代的秦朝,具體涉及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和次年(公元前212年)的兩個事件。
話說秦統一六國後,為了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秦始皇採取了一系列政治、經濟和文化上的措施。其中,思想文化上的統一尤為重要。
當時,關於實行郡縣制還是分封制的討論激烈。儒家博士淳于越主張恢復分封制,認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這觸怒了推崇法家思想的秦始皇。
在一次咸陽宮舉辦的盛大宴會上,氣氛熱烈而莊重,群臣們衣著華麗,齊聚一堂。在這樣的場合下,儒家學者淳于越挺身而出,他神色凝重,提出了一個大膽的觀點:廢除現行的郡縣制,恢復古代的分封制。這一提議立刻引起了在座眾人的注意,尤其是丞相李斯的強烈反應。
李斯,作為法家的代表人物,他眼神銳利,言辭犀利地駁斥了淳于越的觀點。他認為,儒生們總是借古諷今,用古代的制度來非議當今的政策,這樣做只會擾亂民心,破壞社會的穩定。為了維護秦朝的統一和權威,李斯向秦始皇提出了一個極端的建議:下令焚燒除《秦記》以外的所有列國史記,以及民間私藏的《詩》、《書》等儒家經典和百家語等書籍,以徹底消除這些可能引發思想動亂的根源。
秦始皇聽後,沉吟片刻,最終採納了李斯的建議。他神色嚴峻,釋出了一道震驚天下的命令:全國範圍內,除博士官掌管的圖書(這些圖書主要用於朝廷決策和學術研究)、農書(關乎農業生產的知識)、醫書(救死扶傷的必備之書)以及求神問卜之書(當時人們普遍認為這些書籍能預測吉凶,對統治有利)外,其餘所有的藏書都必須交到當地官府進行燒燬。這道命令還規定,如果在命令下達後的30天內,有人未能按時交出書籍進行燒燬,將被判處勞役之刑。而今後,如果還有人敢於私下議論詩書,或者借古非今,挑戰秦朝的政策,將被判處死刑;如果整個家族都參與其中,那麼整個家族都將被處死;對於知情不報、隱瞞不揭發的官吏,也將受到同等的懲罰。
這一命令的釋出,標誌著秦朝在文化思想上的專制統治達到了頂峰,也對中國古代文化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焚書事件使秦以前的古典文獻大量被毀,中國古代思想文化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摧殘。
秦始皇迷信方術,一心想要追求長生不老之術,於是便對那些擅長此道的方士們寄予厚望,並給予他們極高的待遇。其中就有侯生、盧生這樣的方士,得到了秦始皇的重用。然而,這些方士卻辜負了秦始皇的期望,他們在獲得秦始皇的信任之後,發現自己根本無法完成秦始皇所交代的任務。於是,他們開始偷偷地在背後議論秦始皇的為人和執政方式。最後,由於害怕被秦始皇怪罪,這些方士選擇了逃跑。
當秦始皇得知方士逃跑以及他們背後的議論時,頓時勃然大怒。他覺得儒生們大多都是些妖言惑眾之人,只會擾亂社會秩序。於是,他下達命令,要求在京城內展開大規模的搜尋行動,凡是抓到的儒生和方士都要嚴加審訊。經過一番折騰,最終一共抓獲了四百六十多人。秦始皇毫不猶豫地下令將這些人全部活埋在咸陽城外的一個大坑裡,這便是歷史上著名的“坑儒事件”。
這次事件不僅讓秦始皇失去了民心,也使得秦朝的統治變得更加不穩定。許多知識分子和官員對秦始皇的行為感到恐懼和不滿,他們開始對秦朝的未來產生擔憂。而對於秦始皇來說,他的聲譽也受到了極大的損害。人們紛紛指責他殘忍無情,濫用權力。
焚書坑儒事件在一定程度上統一了思想,加強了中央集權,但也摧殘了文化,鉗制了思想,對中國古代文化的發展造成了嚴重的破壞。
焚書坑儒是秦始皇鞏固統一和加強專制統治的重要措施之一,但其手段過於殘暴和極端,遭到了後世的廣泛批評和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