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離婚(第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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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7日,我和陳辰從民政局出來,外面的天氣說陰不陰,說晴不晴,反正能透出太陽光,但是天空卻不怎麼明朗。同樣的,我的心情也談不上好壞,總之平靜至極。
這一天是七夕,我們之所以選擇在這一天辦理離婚手續,還是秉承著好聚好散的原則。在我們的感情出現裂痕之前,我們之間的婚姻無謂對錯,只不過因為這幾年各自經歷的不同,眼界出現了一些差異。陳辰的工作比我順利,她在她的崗位上逐步升遷,對於生活的條件也就苛求起來。而我不同,我一直是一個邋遢懶惰的人,疲於競爭,所以在工作和生活中,趨於平庸。我們之間從拌嘴漸漸變成了爭吵、冷戰,最後終於選擇了分居、離婚。
我們在一年前就已經開始分居了,當時若不是因為我們的女兒才兩歲,一定會第一時間就辦理離婚手續。這一年中,我們逐步給女兒灌輸我們會分開的思想,讓她在尚不能控制排便的年齡就已經理解了父母之間已經沒有了愛情,並且告訴她,這是我們三個人之間的秘密,一定不能告訴爺爺奶奶和姥姥姥爺。做通女兒的工作後,我和陳辰商量,不能把我們打算離婚的訊息告訴雙方父母,因為四位老人一旦知道了的話,他們一定會想方設法阻攔我們。所以,我們決定,等到生米煮成了熟飯之後,在慢慢向他們滲透。
我和陳辰並沒有因為財產的事情鬧得不可開交。房子是一居室,留給她和孩子——我們協商好,孩子留給她,大部分財產也留給她,我幾乎是淨身出戶。我和陳辰各有一輛車,我對她說,賓士留給她,畢竟都是她自己掙出來的,而且我也不想花費更多的錢去養護這輛車。我把當初她陪嫁的一輛尼桑開走了,這是我在這場婚姻結束後,獲得的唯一財產。
我們還商量好了,為了給我們雙方的父母一些適應的過程,在短時間內,我們暫時還住在同一屋簷下,生活依然像我們分居時那樣,她帶著孩子睡在臥室,而我仍然睡在沙發上。我是一個對生活品質幾乎沒有要求的人,飲食裹腹、安眠有榻即可。
我們分居半年多之後,陳辰向我坦白,她最近在一次高中聚會時和她初戀再次相逢。那個男人一直單身,他了解了陳辰的感情狀況後,再次像高中時那樣,和她表白了。陳辰告訴我,她雖然在感情上接受了她的初戀,但是在身體上並沒有出軌。那時,我們的婚姻還沒有完全走到盡頭,雖然我們之間已經有了難以彌補的傷痕,但是當我聽到這個訊息的時候,依然感到很難過。我並沒有在陳辰面前表現出來,我知道,在這個時候,我的悲傷無濟於事。
陳辰是我的初戀。我們是大學同學,那時,我並沒有過任何感情經歷。在大二某次宿舍夜談的時候,我向我的舍友們吐露了自己心聲,我告訴他們,我有些喜歡咱們班裡的陳辰。他們便慫恿我主動去追求。於是,在一幫兄弟的出謀劃策下,我追上了陳辰,並且和她一起度過了大學剩下幾年的時光。畢業之後,她在她父母的幫助下,順利進入到了某個國企工作,並且逐步升遷,而我則輾轉換了好幾個工作,依然碌碌無為。我感謝我的岳父岳母,他們並沒有因為我的平庸而看不起我,依然待我像親生兒子一樣。我的父母也是一樣,他們從來沒有把陳辰當做外人。我們失敗的婚姻,最對不起的就是雙方父母,然後才是我們的女兒。
我們走出民政局的大門,陳辰仰頭看著天,長長地出了一口氣,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我看著她,她早已經不是十餘年前與我剛剛相識的時候的模樣了。那時,陳辰就像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蓮花,我卻如同一個乳臭未乾的毛頭小子。我至今都想不明白,為什麼我並沒有費很大力氣就把她追上了。
陳辰笑得很大氣,她說:“於翠花,中午一起吃個飯吧。”
我當然不叫於翠花,這只是我大學時期的外號而已。那時,我總是哼唱《東北人都是活雷鋒》,並且每次和男生們聚餐時,總是會開玩笑地和服務員說“翠花,上酸菜”,久而久之,我的外號便成了“於翠花”。後來,我們班裡無論男生還是女生,都稱呼我為“於翠花”,包括陳辰。即使後來她與我交往之後,稱呼依然沒變。
我和陳辰結婚之後,她仍然堅持對我用這個稱呼,以至於我們的女兒在剛剛開始學話的時候,一度誤以為我真的叫“於翠花”,這也導致我們用了好幾個月才把她對我的錯誤稱呼扳過來。
“算了吧,陳辰,你也挺忙的,而且我一會兒還要出差呢。”我說。我有時候叫她“陳辰”,有時候叫她“辰辰”,她能聽出來這其中的不同,因為我的發音強度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