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Chapter14(第1/3 頁)
上南公安局審訊室內。
一名身穿制服的警官坐在桌前,對面是一男一女,男的著正式職業裝,女的穿萊賽爾法式襯衫配高腰a字裙,氣質超群。
這是他接到的一起民事糾紛,一位自稱是楊允珊律師的男人前來報案,稱有人毆打未成年,要求立即將其逮捕並拘留。
緊急聯絡當事人後,來了位容顏脫俗的年輕女性,她不慌不忙,淡定地陳述了一遍事發經過。
“這就是他口中的‘毆打’全過程了。”
警官沉吟道:“尹律師,這位女士並非故意傷人,而是為了給一個警告,而且也沒有對你的委託人造成實質性的傷害,這並不能算是毆打未成年,頂多算是恐嚇。”
尹律師連忙反駁:“誰說沒有對我的委託人造成傷害?楊允珊小姐當時雖然沒有什麼異常,但下晚自習回家後一直稱自己頭痛欲裂,現已送往醫院檢查,我們嚴重懷疑是她用酒瓶敲擊那一下導致的!”
陳風意嘴角噙笑:“那你家主子痛感可夠遲鈍的,上午敲她,晚上才疼。”
律師掃了她一眼,不接話,視線移向正前方,字正腔圓:“警官,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警察沒有急著做出治安處罰,盡力去調節雙方矛盾。
奈何面前一男一女互不搭理,但態度如出一轍的強硬,律師不同意和解,被告的女士也不願意道歉。
警察沒轍,只能按照規矩辦事。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的,我會依照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陳女士,我最後再跟你說一次,如果您不上門向楊允珊女士賠禮道歉,那將會把你拘留十日。”
他嚴肅地望著面前的女性,希望她能意識到不服軟的後果,改變想法。
不料,那張漂亮的臉蛋微微抬起:“拘留期間可以玩手機嗎?”
他驚得像半截木頭戳在那,過了幾秒,蹦出一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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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華集團會議室。
親眼見證投行大神做公司背調,林高心裡對祝蕭瀾的敬慕又多了幾分,從前只是因為各種神乎其神的傳說而有些仰慕,如今則是實打實地佩服。
除了詳盡的資料調查,他竟還會從細微處著手,透過一些基層員工的談話去了解這個公司的各方各面。
就像一隻未雨綢繆的蜘蛛,不知不覺間已織就一整張蛛網。
見祝蕭瀾讓助理收拾公文包,準備要走,林高連忙問:“祝總,公事辦完了,不知您有沒有時間跟我去喝一杯?”
江湖上出了名難約的投行大神,竟轉頭就說了個“行。”
林高喜出望外,找好餐廳,在前面領路。
走到公佈辦公區時,祝蕭瀾餘光淺淺掃過市場部,見空了一個座位,他腳步忽然停下。
祝蕭瀾:“剛剛那個人呢?”
林高還沒反應過來,看了一圈也不記得空位原來坐的什麼人,便問:“誰?”
祝蕭瀾語氣平淡:“不願意接受盤問調查的實習生。”
林高恍然大悟,立馬便去找市場部的同事瞭解情況,然後折回來,尷尬地撓了撓頭:“那個實習生,好像有點事先走了。”
祝蕭瀾眉峰幾不可見地擰了下:“她請假了?”
林高搖搖頭:“沒請假,應該是臨時有急事還沒來得及。”
一抹戾色在祝蕭瀾眼裡快速閃過,他藏在右側口袋裡的手指捏到發白:陳風意,你是有多討厭我,甚至連假都不請就早退。
隨後,他便給身旁助理遞了個眼神。
助理立馬拿出手機上前:“祝總,我突然記起,您晚上還有個會,如果吃晚飯再趕回去的話,恐怕來不及。”
祝蕭瀾頷首表示瞭解,面露難色:“這......”
在旁聽得一清二楚的林高只能主動道:“祝總您有事就去忙,不耽誤您工作,我們下次再約。”
並客客氣氣地將他們一路送下樓,看著他們上了邁巴赫,才離開。
林高懷疑這頓飯沒吃成跟那個實習生有關係,於是怒氣衝衝上樓,質問人事負責人,為什麼有員工不請假就早退,這不符合公司規章制度。
人事張連被他訓得狗血淋頭,待他走後,連忙聯絡那個史上最牛實習生。
電話打不通,張連只能連發好幾條微信:
【姐,你下午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