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5章 宋局?壞了!(第3/4 頁)
過案發現場調查。
傷者蒙某當時被宋坤抓住頭撞擊懸掛式尿盆,尿盆碎片只有6片,破壞程度一般。
正常情況,只會造成輕微腦震盪,十級傷殘,是傷殘等級中最輕的一種。
這手法,感覺不像是萌新啊。
宋真倒吸一口冷氣:“這小子,真會來事?”
單憑這一條,就很難讓法律鑑定為“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的法律條例是:“防衛行為與不法侵害相適應,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一旦超過了那個限度,就會被鑑定為“防衛過當”。
人家又沒想著殺你,你小子居然往死裡打?
......
另外兩個手斷腳斷的傷者,法醫鑑定通常是有兩個標準的。
一,看外部損傷情況。
二,看損傷後出現的感覺及運動障礙對於精細動作的影響有多大。
不過,目前來看,這兩個傷者的情況都不容樂觀,估計不會是輕傷。
最後,宋真帶著手下,來到宋坤的病房中檢視病情。
“傷者宋某,全身刀傷多達十五處,包含切創、刺創,傷口主要集中在軀幹四肢,肢體面板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50.0cm,鑑定為輕傷二級。”
宋真提醒一句:“你不要忘了,還有刺創。”
小於點點頭,他自然注意到,傷者宋某身上最嚴重的傷,來自腹部刺創,將右邊腎臟造成外出血。
不要一聽到腎臟外傷就覺得很恐怖,也得看等級的。
而宋坤的就屬於特別極限,但凡再進入一厘米,就會造成嚴重的腎破裂,到時候可能引發大出血、休克或死亡。
宋真仔細觀察著宋坤身上的每一條切創傷口,瞬間在腦海中模擬出一番打鬥過程。
小於因為經驗不足,可能他看不出來。
宋真可不一樣,他作為行內資深專家,一眼就發現端倪。
這些傷口,有一部分是宋坤自己劃的,還自作聰明的抓著別人的手,劃的。
他以為法醫是吃乾飯的,辦案人員會看不出來嗎?
正常打鬥情況下,不會造成這種不符合行動邏輯,和不規則的傷口角度,完全不符合現實。
......
可是,誰關心過程呢?
大家只會看到,這個可憐的小孩被五名持刀的惡徒圍攻,全身被砍了十五刀,危在旦夕。
最終靠著強烈的求生意志,奮起反擊,成功將這群霸凌者反殺。
“這小子,還挺聰明的。”
確實,只要做到這一步,宋坤幾乎立於不敗之地,我說的是民間輿論。
假如,宋坤最終被判決為“防衛過當”,其實吧,就現在鑑定出來的傷者病情,也沒毛病,確實過於離譜了。
問題是,但凡宋坤家人將這起案件發到社交平臺上,都不用起什麼炸裂的標題,只需要站在鏡頭前面哭訴。
第二天馬上就是熱搜,足夠讓一群人物頭疼不已。
《男孩多年慘遭霸凌,奮起奪刀反殺欺凌者!竟被判決防衛過當?》
什麼霸凌者被打成重傷二級,輕傷一級的?
不不不,民眾根本不關心,他們甚至還會認為,就應該一刀捅死這群人渣才算痛快。
什麼“防衛過當”?草了,你都被砍了十五刀,已經屬於深陷性命攸關的險境,這時候不反抗,難道要被砍死才算“正當防衛”嗎?
長期霸凌是事實吧?持刀傷人是事實吧?命懸一刻是事實吧?
那麼,我問你,他何錯之有?
這時候,絕對會有網友又拿xx國的例子來說事了。
就事論事,案件判決看的是民憤嗎?
說不好,也許會酌情參考。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在社會上引起強烈輿論的案件,絕對會引來上面的注意。
在司法流程上,主要還是看《法醫傷情鑑定報告》,以及《案件刑偵報告》。
“這小子,想得挺周到的。”
宋真覺得,他都不用做什麼,只需要公平公正的,如實出一份報告。
......
第二天,宋坤的辯護律師抵達,從業十五年,百起案件無一敗訴,戰績可查。
“你好你好,張律師。”
“喲,宋局啊,真沒想到,你居然親自來了?”
宋真只是笑笑,沒有多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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