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案件升級!(第2/2 頁)
起拐賣案。
於大章剛開始沒聽明白。
他記得十多天前,支隊已經派出兩名刑警去調查了,怎麼現在又找上了一大隊
而且拐賣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的一種,嚴格來說,不屬於暴力犯罪。
因為大多拐賣使用的都是矇騙、利誘的方法,直接使用暴力的非常少。
所以不在八類案件之列。
如此說來,就算支隊急於破案也不應該讓一大隊參與。
直到會議開到最後他才知道原因。
之前那兩個派出去的警員,已經失聯整整兩天。
那可是兩名配槍刑警。
這說明什麼
案件升級!
妥妥的暴力犯罪無疑了。
人和槍都不見了,這事簡直大條到爆。
由於一大隊警力有限,最後支隊領導做出決定。
由魏謙牽頭,二大隊和三大隊配合,兩人一組,分成多個小組進行追蹤調查。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只有這樣才能儘快找回人和槍。
先將人撒出去,如果某個小組找到線索,其他人可以立刻趕往現場增援。
會後,於大章從師父呂忠鑫那裡得知。
兩名警員失聯的第一天,支隊還沒太當回事。
外出辦案,手機沒訊號那是常有的事。
可時間一長就不對勁兒了。
當支隊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那兩名警員已經失聯了超過二十四小時。
兩人杳無音訊,手機始終處於無法接通的狀態,這期間他們也沒有主動和支隊取得聯絡。
支隊立刻做出反應,馬上派人進行追查。
為什麼不直接上報局裡
事太大了!
丟槍這種事不管放到什麼年代、什麼部門,那都是天大的事。
更何況還是一下丟了兩支槍,再加上兩個在職警員。
支隊肯定要壓一下,先自己部門出警尋找,但這個時間必須控制在二十四小時之內。
如果超出這個時間點,就要立刻上報到局裡,不然部門先行調查的理由就不成立。
要是落下個不及時報告的罪名,李鈞這個支隊長也別想幹了。
因為瞞報而造成嚴重後果的,那可是要判刑的。
知道此事的嚴重程度後,於大章心中暗暗祈禱著:那兩位同事可千萬別出事啊。
這一世如果不是自己將頂包案破獲,也不會有這麼一出。
後悔不可能,但那兩人的失聯確實和自己有間接關係。
當一件事的結果被改變,後續將發生怎樣的變化誰也說不準,就比如這次……
頂包案牽出拐賣案,然後拐賣案又再次升級。
於大章思索片刻,隨即和呂忠鑫請了個假:
“師父,我去一趟看守所,有些事我要當面問問周子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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