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我防的就是同行(第1/2 頁)
疏忽了特殊服務的事,就不會去深究此地為何會形成這樣的風氣。
正因如此。
他們不會懷疑同行有問題。
而且要在此地辦案,他們一定會先去當地派出所瞭解情況。
並讓派出所民警配合辦案。
鞭長莫及,如果有突發情況,他們聯絡支隊肯定來不及。
所以派出所才是他們的第一選擇。
一想到有可能是被同行下黑手,於大章感到後背陣陣發涼。
應該不至於吧……他在心裡安慰著自己。
此時的張森已經換了一套衣服,從側面看已經很像一個老年人。
但他還在對著鏡子化妝。
不知道他往臉上塗了什麼,原本健康有光澤的膚色此刻也暗淡下來。
於大章扭頭看了一眼,估摸著張森一時半會兒也結束不了。
這樣也好,趁著還有點時間,正好將案情梳理一遍。
這一路下來,他也沒有沉下心仔細分析過。
挪動了一下身體,於大章又換了一個更舒服的姿勢靠在床頭上。
還是得從周子喆那裡開始。
一個五歲的孩子一天一夜能走多遠
這個誰也說不準,因為變數太多。
所以只能估算出個大概。
先以成年人為例。
一個正常成年人的步行速度在六到八公里每小時,走得快些的話,可以到十公里每小時。
在這個基礎上,將速度減半,而且還是以最低速度來減。
也就是三公里每小時。
考慮到長時間行走會超出人的身體極限,尤其對一個五歲孩子來說更是如此。
所以,再減半。
這時候就是一點五公里每小時。
他們父子的供詞有個相同處:周子喆當年在工地門口昏倒。
這說明周子喆中途沒怎麼休息,一直在透支身體。
還有,周子喆說的一天一夜其實並不是二十四小時。
他是半夜溜出去的,大概是凌晨一點左右。
然後在第二天下午工地要下工的時候昏倒在門口,那時候大約是下午六點。
這麼算下來,他實際的行走時間大約是十七個小時。
兩者相乘,二十五點五公里。
之前於大章一直在手機上看電子地圖,他並不是在看導航,而是在測直線距離。
工業園區附近有三座山。
西邊那座山,直線距離五十二公里,太遠。
周子喆累死也走不了這麼遠。
南邊那座山,直線距離八公里,太近。
這個距離周子喆不至於走十七小時,更不會昏倒。
排除法。
只有挨著奉林鎮的這座山最符合,直線距離十九公里。
算上途中繞點路,以周子喆的步行速度,是可以走到工業園區的。
為什麼要測直線距離
很簡單,因為十六年前兩地還沒通公路。
連工業園區都是一片工地,可想而知奉林鎮是什麼樣子。
後來修建的公路也繞了很大一個圈,不然於大章他們也不會開了好幾個小時的車才到鎮上。
據周子喆回憶說,他是朝著一個方向不停地走。
怕失去方向,他每走一段路就會找一個參照物來作為目標。
對一個五歲孩子來說,能想到這個辦法已經算是智商線上了。
毫無疑問,那兩名失聯的警員也是這麼測算的。
而且他們要更仔細,甚至用上了反向模擬。
所以,此時的於大章已經確定,那兩名警員一定來過奉林鎮。
接下來範圍就小多了,導致他們失聯的地方只剩兩個。
1,奉林鎮。
2,水手營子村。
而水手營子村是奉林鎮的下轄村,範圍要更小。
肯定又有小夥伴疑惑了。
既然範圍都縮小到鎮了,為什麼不叫大隊人馬過來排查
證據呢!
以上所有都是於大章的個人推斷。
沒證據說個毛!
如果分局的刑警都這麼辦案,憑推斷就讓局裡出動警力,那還不亂套了。
人和槍,哪怕找到一樣,分局都能立刻出動全部警力過來支援。
毛都沒找到,光靠一張嘴說,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