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民法典》(一)(第2/2 頁)
和丈夫將羊毛塞進布袋子裡,然後裝上牛車,將那些雞蛋放在更加軟和的羊毛袋子裡,小心翼翼地捧著,防止雞蛋撞碎。
經過幾個時辰的牛車趕路,梅林一家人終於來到城裡。
城裡要比鄉下骯髒許多,雖然有專門的清潔女工,但畢竟人數太少,忙不過來。
雖然骯髒,但卻沒有哪怕一個乞丐,這自然是因為乞丐們都被王家抓起來送到海外開荒了。
有手有腳不去開荒,反而坐在大街上乞討,成何體統!
梅林一家人先是來到【桃園行會】,將自己家的這些農產品賣給【桃園行會】,然後又將三女兒阿綾送到【開荒移民苑】。
“孃親……”
“阿綾,到了那邊要好好開荒,將來攢夠了錢,再坐船回來看望你孃親我。”
“記住,找男人一定要找那種勤勞老實的,不要找那種油嘴滑舌的,你孃親我就是這樣被你老爹給拐騙的。”
“你這婆娘瞎說啥呢?明明是當初你看我年輕帥氣、英俊瀟灑,主動找我來成親的好不,別在阿綾面前胡說八道。”
“呵……”
一家人其樂融融,雖然將要分離,但卻並沒有傷心,只是有著無盡的不捨。
待送走了三女兒阿綾,梅林才來到【廷尉】。
【廷尉】的最高長官也叫廷尉,是一位喜歡研究律法的王家庶女,名叫王瀟(三點水偏旁,王家第十二代家族子弟),被安排到釜山城當了廷尉,負責處理司法事務。
“哦?又是水車維修和引水渠的糾紛問題?”
當聽完梅林的講述後,王瀟緊皺著眉頭,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接到有關水車維修和引水渠灌溉的民間糾紛問題了。
面對這種民間糾紛的雞毛蒜皮小事,中原官府一般都是不管或者和稀泥,遇到脾氣壞的官吏就是雙方各打五十大板,遇到脾氣好的官吏就是對雙方進行勸說,然後該幹嘛還是幹嘛,下次該發生這種事還是得發生。
但精通律法的王瀟覺得,不能像中原那樣處理,雞毛蒜皮的小事累積起來就是大事。
“能否制定一條法律專門處理解決水車維修和引水渠灌溉糾紛問題呢?”
王瀟這般想著,然後將自己的想法寫進【家族提案】裡面。
每一個家族子弟,無論男女老幼,都可以向家族提交【家族提案】,等待家族召開會議商討透過後就能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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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中原正在制定《女誡》時,釜山卻已經出現了《民法典》的雛形,從這一刻起,中原與日不落帝國的差距就已經開始拉開。——《全球通史·宋·秦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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