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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閱讀23(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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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那說不定就能青史留名了!

而葛郎中恰巧是文官集團中的一員,而且可能要麼是不受重用常年坐冷板凳的一員,要麼是什麼時候得罪了皇帝都不自知的一員,總之這回,對葛郎中來講,絕對是禍不是福。

一個即將被調離中樞,並且看樣子也不會再將其調回,準備遠遠打發出去的官員,以後會有什麼政治前途嗎?

答案已然在季方和心間了。

說起來這些要推測出來好像不難,但是元瑾從潞王的身份,到是誰指派了李千戶過來,再到葛郎中未來的官途情況,這裡面一環扣一環,稍有偏差就沒法得出正確的結論。

元瑾雖然身不在中樞,但是卻能將千里之遙的那些貴人想法揣摩出來,雖然目前還沒驗證葛郎中之後的前途到底如何,但是季方和直覺認為,秦修文是正確的。

這樣的政治敏感度,這樣的見微知著、洞察人心,古人說的“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以前季方和覺得不過是誇大,而如今,自己身邊的元瑾居然就是這樣一號人物!

季方和以往對秦修文只是欽佩,而現在,他已經是到了盲目崇拜的地步了。

他不知道為什麼最開始的時候秦修文沒有展露出來這樣的才能,但是又自己說服了自己,剛開始的時候初來乍到,兩眼一抹黑,又能展露什麼?而有些人學什麼東西都快,只要給他摸清楚了門道,那麼以後必然是扶搖直上,別人拍馬不及!

在做學問、考科舉上秦修文已經驗證了這個道理,現在在做官上,也同樣如此,似乎也並沒有什麼好奇怪的。

“那明日周知府準備集合衛輝府上下一干官吏一起宴請葛大人,為他接風洗塵,到時候必然是要表示一二的,您剛剛說只要面子上過的去,不失了禮數就好,依我看,就贈其一副您寫的字如何?”

已經知道對方即將成為炮灰,季方和便將其本身的摳門作風進行到底了,秦修文書法不錯,寫幾個字最多一柱香的時間,耗費一點筆墨紙硯,一分銀子都不用額外出,豈不美哉?

秦修文無奈搖頭——這個季方和,還真是鐵公雞,一毛不拔!

還好秦修文繼承了原身的筆跡,雖然之前沒有接觸過毛筆字,但是自己關在書房苦練了幾日後,有原身留下來的肢體習慣,居然寫出來的字和原身不差分毫。

秦修文謹慎,那些練習的筆墨都被他暗地裡燒掉了,不敢留出絲毫破綻被人抓到。

秦修文在現代的時候沒有練習過毛筆字,他從小是個孤兒,能夠吃飽飯念上書已經不錯了,那時候毛筆字這種的都是要上校外興趣班的,他吃飽穿暖尚且困難,哪裡有錢去報班?

不過秦修文是個非常刻苦之人,硬筆字寫的很好,工整有力,雖然沒有名師指點,但是寫出來的字就像印表機打出來的一般,一個個一般大小,所有看過秦修文上學時期試卷的老師,沒有一個不誇的。

原身則是為了考取科舉,必須寫好一手毛筆字,同樣是孤兒出身,同樣家貧,也同樣毅力驚人,靠著臨帖,一手館閣體寫的筆風勁道,字字如刻,後來中了進士後也沒荒廢,又研習顏體,雖然尚且比不上大家,但是也算很拿得出手了。

其實很多時候,秦修文覺得自己和這個時代的原身許多思想習慣、行為方式上很一致,就連長相也一般無二,他自己忍不住想,這是不是就是平行空間的自己,而原身則是穿越到了現代自己的身體裡?

無人可以給他答案,多想無意,秦修文鋪開宣紙,季方和狗腿地幫他在旁邊磨墨。

只見秦修文揮毫而作,寫下了一句詩:

莫愁前路無知己,

天下誰人不識君。(注1)

筆力強勁雄厚,結構方正茂盛,墨跡未乾,卻讓人有一種馬上裱好,珍藏起來的衝動。

季方和不是沒有見過秦修文的字,反而他是非常熟悉這字的,但是看過這幅作品後,又覺得他家大人的字又上了一層樓。

不是說字型又變得多麼美觀了,而是字意上少了一分拘謹晦澀,多了一分通達和自信之感。

再定睛去看這十四個字,季方和忍不住拍手笑了。

“好字,好句!”

若是那葛大人初一見到這兩句話,定然是認為自家大人諂媚於他,想要做其知己,抬高於他,覺得“無人不識君”。

如今葛大人風頭正盛,拿到這幅字,不說表面上如何,心裡肯定是有些得意的。

待到葛大人被調離中樞,貶謫地方,再去看這幅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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