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審判趙覆(第1/2 頁)
篇首語:
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
宋 · 辛棄疾
千古江山,英雄無覓孫仲謀處。舞榭歌臺,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斜陽草樹,尋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當年,金戈鐵馬,氣吞萬里如虎。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贏得倉皇北顧。四十三年,望中猶記,烽火揚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鴉社鼓。憑誰問:廉頗老矣,尚能飯否?
正文:
上卷:封侯拜將
第一章:審判趙覆
我叫趙覆,是戰國時期出生在趙國的一個普通村民,無權無勢、無依無靠、無兄弟姐妹幫襯、父母祖輩世代也皆是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公元前295年[趙惠文王四年],年僅23歲的我因為意外離開了這個花花世界,離開人世之前我還是個處男,沒有嘗過女人是什麼滋味,當然也沒有留下什麼後代……
每天像我這樣前來閻王殿報到的鬼魂不計其數,喝一碗孟婆湯、過一下奈何橋,18年後又是一條好漢,但萬萬沒想到的是:就是像我這樣一個普通了不能再普通的小人物,竟然出動了地獄裡的十殿閻王進行了三次會審,前兩次會審他們說我是趙國覆滅的罪魁禍首,為秦始皇吞併六國奠定了基礎,我不知道應該是感到悲哀還是高興:悲哀的是一旦罪名成立,我將面臨著十八層地獄、刀山火海、油鍋勾舌等至少10萬年的殘酷刑罰;高興的是像我這樣的一個小人物竟然在特定的環境下不知不覺中影響了天下大勢,影響了中國幾千年的運程……也許這正是愛德華—洛倫茲所說的“蝴蝶效應”吧。是啊,不是每一隻蝴蝶煽動翅膀都能帶來一場龍捲風,而我可能真的是那隻能帶來颶風的蝴蝶……
——以上來自我個人內心最真實的獨白。還有五分鐘,第三次終極會審就要開庭了,好了不跟各位聊了,我得想辦法應對十殿閻王和十殿檢察官的控訴……
[題外話:各位讀者不要覺得意外,趙覆是公元前3世紀的人,為什麼會知道20世紀才有的“蝴蝶效應”這個理論?——因為趙覆已經死了,他是魂魄,魂魄是可以看到未來發生的事情的。是啊,肉體是無法穿越時空的,因為宇宙也有它本身的規矩,這個規矩就是質量守恆定律,但是變成魂魄之後,你懂的……]
庭審開始:
“各位大人,我真是冤枉啊,我只是趙國的一個普通了不能再普通的一個村民,我叫趙覆。長平之戰的罪魁禍首應該是那紙上談兵、沒有實戰經驗的趙括或者是那個不會用人、昏庸無能的孝成王趙丹。況且長平之戰的時候,我已經離開人世快40年了,為什麼要將第一責任人歸結為一個當時早已離開塵世的人身上?”
十殿閻王:“趙覆,你雖說是趙國的一個普通村民,但你的成長過程中沒有父母的庇佑,也沒有兄弟姐妹的幫襯,自己又不肯學習、沒有進取之心,二十多年孤苦無依的環境導致你練就了一種投機取巧、搬弄是非、顛倒黑白、挑撥離間,你好從中坐收漁利的'世界觀'和'方**',本來像你這樣愛逞口舌之利的小人應該下第一層拔舌地獄,接受200年的勾舌之苦,但因為你挑撥的物件涉及戰國後期最強大的兩個國家的君主秦王、趙王以及歷史上著名的將軍廉頗、白起等人,從而改變他們的人生軌跡,所以長平之戰40萬趙國士兵被坑殺,你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閻王說完,陪審團中40萬趙國士兵的“冤魂”代表紛紛嚷嚷著要重重處罰趙覆。
……
……
……
經過幾天幾夜的細緻審判,十殿閻王之首的第五殿閻羅王王包宣讀終審判決書:
犯人:趙覆
戰國時期:趙國晉陽人
生於(趙武靈王8年,三月初十未時)公元前318年、4月11日、14時,卒於公元前295年9月11日12時(趙惠文王四年,8月初8,午時),人間壽元23年零4個月29天22時36分15秒整。
所犯之事:
其6歲之時頭偷了鄰居家一隻雞未被官府發現。考慮到家裡貧寒,從輕處罰,罰在第二層剪刀地獄受刑1小時。
……
8歲之時,因嫉妒鄰居家庭和睦,偷跑至鄰居家廚房偷吃,並在雞湯裡吐口水。犯罪行為在人間未被發現,罰第九層油鍋地獄受刑三天。
……
13歲之時,多次偷窺鄰居女兒如廁;闖入鄰居女兒閨房欲行不軌,但未成功,然後竊取內衣、肚兜等物品。犯罪行為在人間並未被發現,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