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爸媽昨天給我託夢了(第2/2 頁)
雪邊吃著飯菜,邊說:“二哥,這是原創比賽,你從別處聽的不能算數的,除非是所有人都沒聽過的那種。”
“我保證除了我之外,沒有任何人聽過。”
“叫什麼名字?”李晴雪眨了眨眼睛。
李長青仔細的想了想,說:“叫千千闕歌,我唱給你聽一遍吧。”
“徐徐回望,曾屬於彼此的晚上。”
“紅紅仍是你,贈我的心中豔陽。”
“如流傻淚,祈望可體恤兼見諒。”
“明晨離別你,路也許孤單得漫長。”
“……”
李晴雪聽著,驚訝的看著李長青:“這首歌,能用嗎?”
“當然可以用,我保證沒有任何人聽過。”
李長青心裡忍不住想著,用這首歌去參加一箇中學生校園原創歌手比賽,算不算降維打擊?
李晴雪趕緊拿來紙筆,讓李長青幫忙把歌詞寫好,再教她記住曲子的旋律。
只要有了旋律,歌詞,編曲學校的音樂老師會幫忙處理。
大多數參賽選手本就是準備好自己的旋律,歌詞就可以了,編曲都是由學校幫忙寫簡易的編曲。
李晴雪匆匆吃完飯,坐在椅子上,拿著歌詞,哼唱了起來。
比李長青唱的好聽太多了……
“二哥,這首歌說不定能拿前三名!”
李晴雪開心的說道。
“嗯。”李長青點了點頭,至於能不能出好成績,這也不一定,一方面得看競爭對手拿出來的歌怎麼樣。
還有就是這首歌之所以經典,好聽,是自己前世所在世界的耳濡目染等因素而形成的。
在這個世界,能不能繼續受人喜歡,這就不是能百分百肯定的事情了,但肯定不會差。
吃完飯後,李長青這才從兜中拿出一萬郎幣,放在桌上:“大姐,這錢你收下。”
“你這是做什麼。”李琳面色微微一變,皺眉起來:“給五百郎幣就行了,你全給了我,自己吃什麼?”
說著,她數出五百郎幣,將剩下的錢全部塞回給李長青:“行了,拿回去。”
“我……”
李琳沉聲道:“父母之前還託夢告訴我了,不要有點錢就全嚯嚯光了,得多存點錢傍身,你這偵探的職業,有上頓沒下頓的。”
聽到這,李長青點了點頭,將錢收好,等自己攢夠十八萬,再回來一次性把家中的債務全部還清吧。
“那我就先回去了,再晚一會,公交車就停了。”
“路上慢點。”
李晴雪開心的說:“二哥,下個月記得來學校看我的比賽。”
“嗯,一定會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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