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第48節(第3/3 頁)
慮了三點:
&esp;&esp;其一,地方可以預留一部分財政,但避免其財力過大,威脅中央;
&esp;&esp;其二,地方若有存餘,可分攤下去,官員有了錢,不會藏在床底下,是需要拿出去去花的,有助於促進商貿,為後續商業發展打下基礎。
&esp;&esp;如果官員沒有錢,基本購買力都沒有,商業如何發展?
&esp;&esp;其三,調動各級地方政府積極性。
&esp;&esp;地方財政蛋糕越大,地方所得越多。
&esp;&esp;直接將財政與官吏生活水平掛鉤,有助於推動地方農桑發展。
&esp;&esp;為了解決地方重複收稅、銀貴谷賤等問題,各級農業司都設定有專門的谷-銀兌換點,安排農業司、稽查司、布政使司的人共同監督。
&esp;&esp;對於前來繳納稅銀的人,農業司負有說明宣傳職責,告知農戶,一年只收取兩次稅,不會重複收稅,如果有人踹你家門,讓你多繳稅,你來農業司、稽查司、布政使司任何衙門,都有人替你出頭。
&esp;&esp;一條鞭法的實施,保護了中下自耕農的利益,但也觸及了富農、地主的利益,中下自耕農才多少地,頂破天,也不過幾十畝,計畝或計糧徵銀,也繳納不了多少。
&esp;&esp;可對於富農、大小地主而言,那土地多了去了!
&esp;&esp;幾百畝,只能說是富農!
&esp;&esp;真正的地主富紳,誰手裡沒幾千畝土地,說出去都丟人。一些大戶,很可能是幾萬畝,乃是幾十萬,幾百萬畝土地!
&esp;&esp;若是按畝、按糧徵銀,地主可要繳納更多的稅銀。
&esp;&esp;湖州府,長興縣。
&esp;&esp;糧長周布農帶著七八個跟班,耀武揚威地走在街上,看到鄉民售賣,無論是饅頭,還是竹籃,隨手就帶走,末了還罵罵咧咧,鄉民也不敢反抗。
&esp;&esp;街上一道熟悉的身影,引起了周布農的注意,大喊一聲:“王二牛,休跑!”
&esp;&esp;王二牛聽到聲音,回頭一看,頓時嚇得臉色蒼白,撒腿便跑。
&esp;&esp;周布農帶人一路追趕,直追到了王二牛的破院子裡,王二牛插上門躲在房裡,喊道:“周糧長,您就行行好吧,我二牛已經繳過秋稅了,為何還不放過我!”
&esp;&esp;“胡說八道,你只繳了五斗的糙米,如何夠?你以為躲著就可以饒了你?今日你若是不繳清了,便把你家的是十畝地罰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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